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24日訊(記者 李萬祥)最高人民法院9月24日公佈了7件2017年以來人民法院審結的證券、期貨犯罪典型案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組織各地法院集中開庭審理、宣判了一批證券、期貨犯罪案件,依法嚴懲證券、期貨犯罪。
近年來,隨着我國證券、期貨市場的快速發展,欺詐發行、財務造假、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等證券、期貨犯罪不斷髮生,嚴重損害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破壞證券、期貨市場管理秩序,危害國家金融安全和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為全面落實中央關於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工作要求,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下發了《關於加強證券、期貨犯罪審判工作 依法嚴懲證券、期貨犯罪的通知》。
此次發佈的典型案例包括:丹東欣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温德乙等欺詐發行股票、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唐漢博等操縱證券市場案,張家港保税區伊世頓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金文獻等操縱期貨市場案,周文偉內幕交易案,顧立安內幕交易案,陳海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齊蕾、喬衞平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
“這些案例從多個角度表明了人民法院對證券、期貨犯罪‘零容忍’的態度和立場。”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證券、期貨犯罪審判工作,加強重大案件審判指導,制定出台了相關司法解釋,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和司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