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22日訊 今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公佈相關處罰信息顯示,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簡稱:華潤信託)因存在違規壓降金融同業通道業務,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通道業務壓降措施不規範等多項違規,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深圳監管局(簡稱:深圳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其處以罰款350萬元。
同時,王夫乾(時任華潤信託證券投資總部證券深圳一部負責人)對華潤信託管理不屬於委託人的財產負有責任;張質(時任華潤信託結構金融華南區域總部負責人)對華潤信託風險底數不準確、風險分類不真實,風險抵禦能力指標不實、未按規定計提損失準備,違規壓降金融同業通道業務負有責任;周偉華(時任華潤信託同業金融總部同業金融二部部門負責人)對華潤信託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負有責任;李犁(時任華潤信託結構金融華東區域總部負責人)對華潤信託風險底數不準確、風險分類不真實,違規壓降金融同業通道業務負有責任,深圳監管局依據相關規定,分別對上述幾人予以警告。
中國網財經瞭解,華潤信託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風險底數不準確、風險分類不真實,風險抵禦能力指標不實、未按規定計提損失準備,違規壓降金融同業通道業務,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通道業務壓降措施不規範、壓降結果不徹底、原狀分配信託財產推進處理措施不力,金融同業通道業務未及時壓降,管理不屬於委託人的財產,關聯交易管理不到位,產品淨值化管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