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還本不付息 施甸或打破“城投信仰”?

  隨着一則兑付方案出現,城投信仰或將打破。

  近日金融市場流傳着兩份函件,一份是由施甸縣天源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施甸供水”)向海航期貨出具的《關於協商兑付融資債務事宜的函》(以下簡稱《兑付函》);另一份則是由海航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航期貨”)出具的《關於海航潤雲1號資產管理計劃清算方案之意見徵詢函》(以下簡稱《徵詢函》)。

  上述函件內容顯示,海航潤雲1號資管計劃(以下簡稱“1號資管計劃”)成立於2017年6月19日,產品委託資金規模為2.99億元,分10期發行,每期期限為2年,現剩餘本金餘額2.99億元。現融資人爭取到了少量化債資金,但該資金僅能支付該產品的本金,無法償付延期利息、罰息等相關欠款。

  施甸供水作為當地城投企業,上述資管計劃的兑付進展如何?

  2月23日,施甸縣委宣傳部一位負責人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此前曾出現過展期。目前,縣政府已經專門組成隊伍,負責與海航期貨、投資人進行三方協商。不過,目前還未有最終的兑付結果。同時,縣裏已經向省市有關部門領導作了專門彙報。”對於為什麼近3億元的資金至今未能兑付,該負責人直言,“目前,縣裏財政的確出現困難,但是正在積極化解”。

  2月25日,記者從施甸縣委宣傳部瞭解到,截至2月24日下午,1號資管計劃共涉及145個投資人,其中有126人表示同意兑付方案,其餘19人表示不同意。

  無息的兑付方案

  隨着施甸供水一紙函件的發出,投資者或將面對還本不付息的情況。

  根據施甸供水《兑付函》顯示,“由於我公司對尚未償付的本金,通過爭取化債資金的方式,予以兑付償還,我公司對到期應付未付利息、罰息等其他相關款項不再向貴公司支付。請貴公司按相關程序,爭取投資人理解和支持,免除剩餘本金以外的相關款項。”

  而就在同日,海航期貨向投資人出具的《徵詢函》內容顯示,“對於不同意本清算方案的委託人,暫不進行清算,則待本計劃對同意清算方案的投資者進行清算後,我公司將根據剩餘委託人意見,協商未來退出本計劃的方案,並進行清算。”

  記者梳理過往資料發現,雖有城投公司曾經出現債券“技術性違約”的情況,而此次施甸供水明確提出還本不付息的方案尚屬罕見。記者從獲悉的“1號資管計劃”募集説明書可以看到,上面明確規定了付息方案,其中,大於100萬元小於300萬元份額的,利息按照8%兑付。大於300萬元份額的按照8.2%兑付。

  據天眼查平台顯示,施甸供水成立於2009年5月,註冊資本為2億元,由施甸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施甸國資委”)全資控股。施甸供水還對外投資了一家金融公司,名為施甸縣源禾股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施甸供水曾於2020年4月23日發生股東變更,由保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變更為施甸國資委。

  隨着施甸供水一紙函件的發出,投資者或將面對還本不付息的情況。施甸供水募集這筆資金的初衷是什麼?根據募集説明,募集資金“用於施甸縣城市生態公園項目建設”。另外,募集時間為2018年1月,產品期限為24個月。從產品期限來看,“1號資管計劃”已經早就超出了兑付期限。

  海航期貨方面告訴記者,“施甸城市生態公園項目的確已經建了。”那麼,為什麼還會出現產品兑付逾期及擬不付息的情況? 海航期貨方面一位項目管理人告訴記者,“目前,海航期貨正在等待施甸方面的兑付方案。”

  施甸縣委宣傳部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該項目此前就出現過展期的情況。目前,施甸供水金融項目已經由縣政府牽頭組成專門兑付,負責與海航期貨、投資者協商最終的方案。”對於還本不付息的問題,該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縣裏正在籌措資金進行兑付。”但是,該負責人直言,“目前縣裏財政存在一定困難”。

  不過,在產品募集之初,無論是施甸供水還是施甸縣財政,均存在一定的“實力”。根據募集書顯示,“施甸供水截至2016年底,總資產為24.53億元,其中淨資產為9.87億元,負債總額為14.66億元,負債率僅為59.76%,經營較為穩健。融資人未發債。公司由保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100%控股,股東的主體長期信用評級為AA。”

  同時,對於還款來源,也列出了五項。“一是施甸供水的正常經營收入;二是施甸縣翰墨城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施甸翰墨城投’)提供的5.5億元施甸縣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的應收賬款質押變現;三是施甸國資合法持有的位於施甸縣甸陽鎮施孟公路西側地塊[施國用(2013)第753號] [施國用(2013)第754號]商服地抵押處置變現;四是施甸縣人民政府的財政收入;五是施甸國資的擔保履約。”

  錢從哪裏來?

  海航期貨告訴記者,“資金兜底是核心問題,不過在溝通過程中,施甸政府並沒有出具正式文件來説明資金兜底問題。”

  然而儘管有如此之多的還款來源,該項目卻出現了還款困難。

  採訪中,施甸縣委宣傳部負責人多次提到縣財政緊張的問題,可是,圍繞“1號資管計劃”並非只有施甸縣政府作為資金兜底。

  值得注意的是,在還款來源中,特別提到了施甸翰墨城投的5.5億元應收賬款。天眼查平台顯示,施甸翰墨城投成立於2015年8月,註冊資本為1億元,由施甸縣國有資產經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全資持股。記者在查閲裁判文書網時發現,施甸翰墨城投已經三次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費企業”。

  募集資料顯示,“施甸翰墨城投因施甸縣城市生態花園項目建設而享有的對施甸縣人民政府的5.5億元應收賬款,由施甸翰墨城投同施甸縣人民政府簽署的《委託代建及回購協議》,施甸翰墨城投和施甸縣人民政府簽署的《債權債務確認協議》,及施甸翰墨城投同光大興隴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簽署《應收賬款質押合同》確認按還款計劃還款。”

  然而,生態公園已經建設,5.5億元的應收賬款卻成謎。對於施甸翰墨城投的這筆5.5.億元應收賬款是否存在,協議合同是否在履行,記者向施甸翰墨城投發送採訪函,截至發稿前,對方未予回覆。

  值得注意的是,施甸供水以施甸城市生態花園建設為由募集資金並非“1號資管計劃”一個項目,“樞紐資產·施甸城市生態公園建設定向融資計劃”也是其中之一,其中對於資金用途提到,“受讓施甸城市生態公園項目建設的應收賬款,用於施甸城市生態公園項目建設”。

  除了5.5億元的應收賬款外,募集資料還顯示,本期融資由施甸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提供自有的2塊商服用土地作為抵押擔保,總面積為125333.97◇。土地使用權證為:施國用(2013)第753號、施國用(2013)第754號國有土地使用權;根據保山市中瑞房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2017年4月14日出具的評估結果表顯示,施甸國資名下的兩處土地評估價值約為60160.3056萬元,本資管計劃融資需求3億元,抵押率低於50%。

  對於上述土地是否作為資金兜底,採訪中,施甸縣委宣傳部負責人未予回覆。而在採訪海航期貨時,對方告訴記者,“資金兜底是核心問題,不過在溝通過程中,施甸政府並沒有出具正式文件來説明資金兜底問題。”

  除了資金保障存在疑問外,此次兑付還提出投資者前後清算順序的問題。那麼,對於同一個資管產品,投資者是否應該擁有一致的權益,融資人和管理人依照何種方式劃分先後順序? 採訪中,施甸方面沒有予以回覆。

  記者在查閲保山市政府網站投訴平台發現,近年來圍繞“1號資管計劃”已經有多個投訴項目。投資人多在催促相關部門介入,加快兑付環節。頗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施甸供水的兑付函上也提到了時間的緊迫性,施甸供水的兑付函還特別提到了時間點的問題,“因政策性兑付時間較緊迫,退清公司對我公司提出的上述方案及時研究,並與2021年2月10日前予以回覆。”可是,上述提到的3天時間,兑付方案仍沒有最終結果。

  針對此次施甸供水提出的還本不付息方案,未來是否會出現城投公司效仿甚至本金打折的情況,一位業內人士認為,“從政策上來看為清理整頓地方政府性債務,財政部已經出台多份文件,規範地方政府對融資平台的擔保行為,嚴格將平台債務與政府信用相剝離。而對於上述情況來看,無論是政府還是融資平台應該予以重視,徵信產品不應輕易打破信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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