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邦訊技術:收到監管函,此前未及時披露訴訟事項

由 童豔紅 發佈於 財經

2021年2月22日,邦訊技術(SZ 300312,收盤價:3.5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監管函。 2020年10月19日,邦訊技術披露《關於訴訟事項的公告》,因邦訊技術未能按照約定及時支付利息產生違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9 年 7 月 17 日判決公司歸還天府銀行借款本金及利息,並向天府銀行 支付罰息、違約金及律師費等相關費用,涉訴金額11,301.96萬元, 佔公司會計差錯更正前2018年末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產 的 55.96%,邦訊技術未及時披露此訴訟事項,直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 才予以補充披露。 此外,邦訊技術於 2020 年 1 月 8 日及 2021 年 1 月 13 日披露的《關 於累計訴訟、仲裁情況的公告》與《關於公司訴訟事項的補充公告》 顯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連續十二個月內其他訴訟、仲裁 事項(不含天府銀行相關訴訟)累計涉案金額合計為 9,805.27 萬元, 佔公司會計差錯更正前 2018 年末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產的 48.54%,邦訊技術未及時披露相關訴訟事項,直至 2020 年 1 月 8 日 才予以補充披露。 邦訊技術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 11 月 修訂)》第 1.4 條、第 2.1 條、第 11.1.1 條、第 11.1.2 條和《創業板股 票上市規則(2020 年 6 月修訂)》第 1.4 條、第 5.1.1 條、第 8.6.3 條的規定。請你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 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提醒邦訊技術: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深圳證 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 的責任。

2020年半年報顯示,邦訊技術的主營業務為無線網絡優化設備的銷售及系統集成,佔營收比例為:100.0%。

邦訊技術的總經理、董事長均是張慶文,男,51歲,清華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專業結業,西安理工大學E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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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蔡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