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户端】;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今天(31日)發佈公告,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明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
(總枱央視記者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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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今天(31日)發佈公告,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明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
(總枱央視記者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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