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2月20日,深交所對浙江聚力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聚力文化,002247.SZ)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經查,2016年5月,聚力文化完成對蘇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美生元)100%股權的收購。2016年至2018年期間,美生元在未真實開展業務的情況下,確認來自北京飛翔藍天文化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銷售收入,並通過北京玄谷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體實現資金流轉。將其財務數據納入聚力文化合並報表後,導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及相關披露信息存在虛假記載。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定。
深交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1.對浙江聚力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2.對浙江聚力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餘海峯、時任總經理薄彬、時任副總經理胡皓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3.對浙江聚力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總經理姜飛雄,時任董事、財務總監、副總經理姜麗琴等人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