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條重磅消息發佈 北交所上市公司轉板辦法出爐

本報訊多條重磅消息同時發佈!3月4日晚,上交所、深交所分別發佈北交所上市公司向科創板、創業板轉板辦法。轉板公司申請轉板至科創板上市的,應當在北交所連續上市一年以上,轉板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原精選層掛牌的,原精選層掛牌時間與北交所上市時間合併計算。此外,證監會就《關於修改的決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首發辦法》)公開徵求意見。全國股轉公司新修訂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分層管理辦法》及配套指南正式發佈。

北交所公司如何轉板滬深交易所?辦法來了

3月4日晚間,滬深交易所發佈北交所上市公司向上交所科創板轉板辦法、向深交所創業板轉板辦法。其中上交所對《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轉板上市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並更名為“《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轉板辦法(試行)》”。現予以發佈,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深交所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創業板轉板辦法(試行)》,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轉板辦法》同時廢止。

辦法顯示,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請轉板至科創板、創業板,應當已在北交所連續上市一年以上,轉板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原精選層掛牌的,原精選層掛牌時間與北交所上市時間合併計算。

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請轉板至科創板、創業板還需符合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且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或者最近十二個月受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北交所公開譴責等情形;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社會公眾持有的公司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社會公眾持股的比例達到10%以上;董事會審議通過轉板相關事宜決議公告日前連續60個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通過競價交易方式實現的股票累計成交量不低於1000萬股等條件。

同一晚間,北交所發佈消息稱,為規範北交所上市公司轉板相關信息披露、股票停復牌、終止上市等行為,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7號——轉板》,現予以發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投資快報》記者注意到,已通過科創板上市委審核的觀典防務轉科創板或進入倒計時。另外,擬轉創業板的翰博高新將於3月10日上會,接受深交所的轉板審議。

證監會修改IPO發行條件:明確發行主體應持續經營3年以上

3月4日,證監會就《關於修改的決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首發辦法》)公開徵求意見。在不改變滬深主板實施股票發行核准制的基礎上,為統一主板、科創板、創業板關於發行人成立滿3年的規則適用,對《首發辦法》第九條第一款進行修改,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切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使資本市場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證監會表示,現行《首發辦法》對規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按照現行《首發辦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准的除外。”

為保障規則執行的嚴肅性,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實現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使資本市場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證監會擬對《首發辦法》第九條第一款進行修改,第九條第一款修改為:“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

新三板分層管理辦法修訂版正式發佈

除了上述兩條重磅消息外,分層新規落地,將強化新三板與北交所一體發展。3月4日晚,修訂後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分層管理辦法》正式發佈實施。

新三板分層新規對進層財務條件、非財務條件、進層頻次、規範要求、降層安排等5個方面作出明確。新辦法在進層時間安排上做了重大調整,由此前每年4月30日啓動定期調入,改為上半年2-6月逐月實施,下半年9月一次實施。

市場分層作為新三板的特色制度安排,運行6年來,在聚集優質企業、提升監管與服務精準度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為北交所的設立奠定了堅實基礎。隨着北交所成功開市,新三板基礎層和創新層將擔負起新的功能定位,集中體現為北交所上市的“後備軍”、規範培育“訓練營”和市場生態的“穩定器”。截至3月4日,新三板合計有6888家掛牌公司,其中創新層1216家,基礎層5672家。

全國股轉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強化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與北交所的協同一體發展,是分層辦法此次修訂的一項重要目標。一體發展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創新層進層條件與北交所上市條件的銜接更加緊密,形成“層層遞進”的梯次格局;二是創新層調層安排更加靈活,便利企業有序安排進層、上市等資本市場發展規劃;三是創新層公司質量更有保障,對違規行為要求“先整改、再進層”,嚴防“帶病入層”,為北交所持續輸送更多優質企業。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市場關心的分層制度調整後是否會在活躍市場交易方面進行配套的問題,全國股轉公司表示,交易活躍度主要取決於公司質地、股權結構,以及投資者結構等多方面因素。《分層管理辦法》主要是為擴大對優質中小企業的覆蓋面,增加優質的投資標的,後續還將從交易制度、融資制度等方面持續研究優化,通過活躍交易、鼓勵融資等方式增加市場投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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