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祁豆豆 來源:上海證券報
繼日前發出工作函警告了*ST富控之後,18日晚,上交所針對*ST富控違反會計準則、拒不糾正等行徑開出頂格紀律處分。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終身的頂格處分,並根據時任董監高的職責範圍及履職情況,對其他責任人予以公開認定、公開譴責、通報批評的處理。
經查明,*ST富控在信息披露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以下違規事項:首先,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告被公司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且公司至今未予以糾正。2020年8月25日,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2019年,公司根據與某有限合夥企業簽訂的債務兜底協議,衝回預計負債18.86億元,衝回應付利息11.06億元,確認投資收益29.92億元。其中衝回對關聯方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技樁業”)擔保確認的預計負債12.85億元,衝回公司作為共同債務人確認的預計負債6.01億元,衝回表內金融機構借款利息及罰息11.06億元。
根據問詢回覆,針對衝回對中技樁業擔保確認的預計負債12.85億元,年審會計師未取得相關債權人與該有限合夥企業就債轉基金份額達成一致意見的相關資料,經與公司溝通,公司和債權人出於商業保密的需要,無法向會計師及公眾進行公開披露主要條款。會計師訪談了上述全部債權人,獲悉公司向部分債權人溝通了債轉基金份額方案,但最終並未與債權人達成確定的和解方案。會計師對該有限合夥企業承擔兜底義務的實際能力及該協議的商業合理性存在重大疑慮。會計師認為,公司對上述事項產生的預計負債的衝回不符合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該錯報對年度財務報表的影響重大且具有廣泛性。
據此,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告出具否定意見,並明確指出公司嚴重違反《企業會計準則》,且監管部門於2020年8月25日發函要求公司按照相關規定及時糾正財務報告的情況下,公司至今未按監管要求糾正相關事項,情節特別嚴重。
另經查明,公司時任董事長楊影、時任董事丁傳東、時任董事會秘書陶婷婷、時任總經理李欣、時任獨立董事李繼東、張寧,時任監事屠琳峯、馬方健、何鳴在2019年年度報告簽署確認意見,並保證年度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對此,上海證監局已於11月13日對公司作出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此外,公司業績預告、年度經營業績等公告中有關2019年淨資產、淨利潤等重要財務數據多次前後披露不一致。例如,公司2019年度業績預告披露歸母淨利潤為-8.68億元,主要經營業績公告披露歸母淨利潤為-1.41億元,年度報告披露歸母淨利潤為43.13億元,前後不僅盈虧方向發生變化,而且金額差異特別巨大。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作出紀律處分決定:對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楊影、董事丁傳東、獨立董事李繼東、張寧,監事屠琳峯、馬方健、何鳴,總經理李欣、董事會秘書陶婷婷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楊影、李欣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公開認定時任丁傳東10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公開認定時任李繼東、張寧、屠琳峯、馬方健、何鳴、陶婷婷3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範富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葉建華、財務總監林雪峯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