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運輸是相較於其他運輸更加危險,運輸時要攜帶營運期內的相關證件,同時運輸時的每一個操作流程都不可以掉以輕心,保證運輸的安全、暢通。
一、出車前
1.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有關標誌必須齊全有效,相關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在營運期間必須隨身攜帶。
2.按照有關規定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進行嚴格檢查,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檢查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配備的消防器材,發現問題應立即更換或維修。
3.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檢查必須隨車攜帶的“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是否與所運危險貨物一致。嚴禁超載、超限、超範圍運輸。
二、裝卸時
1.車輛停靠時,應聽從作業區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並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2.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並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採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
3.柴油在裝卸時:
裝油:
(1)油庫保管員檢查運輸柴油的車輛是否停在指定區域,並熄火,若沒有熄火的,應當要求司機熄火後,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
(2)檢查防靜電接地裝置是否完好,確認完好後,連接到柴油運輸車上。
(3)檢查抽油的軟管有無破損、接頭是否完好,當確認軟管無破損、接頭已綁緊後,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柴油管道:檢查管道和閥是否存在柴油泄漏或滲漏,管道和閥是否完好無碰損。一切準備就緒後,方可進行裝油。
卸油:
(1)打開柴油罐的輸出閥,開啓電源,拿起油槍,把油槍放入待加油車輛油箱箱口內,打開油槍開關,開始對車輛加油,注意加油槍橡膠油管不能打折,應順着油管方向拉出,不能與地面摩擦,輕拿輕放。
(2)剛開始注油可以把加油槍開關保持器開啓,保持持續加油。
(3)注意車輛油箱容量,關注加油機累計數值,快到擬加註量,必須關閉持續加油保持器,採取手動點動加油直至加油完畢。
(4)加油過程注意周圍情況,遇到緊急情況,及時停止加油,採取相應應急措施,或及時制止不安全行為。
(5)柴油加油停機程序:加油完畢,關閉加油槍開關,儘量把加油槍槍口積油排入車輛油箱;抽出加油油槍,關閉加油機開關,把油槍插入加油櫃固定位;關閉加油機電源,鎖好電源箱,關閉柴油罐的輸出閥。
4.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欄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護,達州市新達維修在保證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
5.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
6.危險貨物運達卸貨地點後,因故不能及時卸貨,在待卸期間,駕駛人員應會同押運人員負責看管貨物。
7.收車後,應對車輛進行相應檢查,有貨車輛應停放在封閉、安全停車場內,無貨車輛應停在符合危貨車輛停放條件的停車場。
三、運輸中
1.車輛起步前,要先查看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後方可起步。
2.在行車中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範,謹慎駕駛,禮貌行車。
3.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保證車輛以合適的速度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避免採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行。
4.駕駛人員應根據道路交通狀況控制車速,禁止超速和強行超車、會車。
5.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準侵佔對方行車路線。
6.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要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7.下陡坡不準熄火、空檔滑行。通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間,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車速為80Km/h,並應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車間距離。如遇雨天、雪天、霧天等惡劣天氣,最高車速不超20Km/h,並打開示警燈,警示後車,防止追尾。
8.在運輸過程中,應每隔兩小時檢查一次。若發現貨損(如丟失、泄漏等),應及時聯繫當地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9.嚴格按規定的線路、時間、速度行駛,不得擅自改變運輸作業計劃。
10.裝運易燃液體(如瓶、撬、罐)的車輛不準接近明火、高温場所。運輸柴油的罐車內温度達到40 度時,應採取遮陽或罐外冷水降温措施。
11.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發生故障需修理時,應及時向公司部門領導彙報,並選擇在安全地點和具有相關資質的汽車修理企業進行維修。(進行相關的車輛修理和維護後,應當儘量向該汽車修理企業索取發票)
12.駕駛員連續駕駛時應不得超過4 小時,12 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總計不得超過8小時。
13.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而危及貨物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及有關部門報告,向公司部門相關領導彙報,並應看護好車輛、貨物。當發生貨物泄漏時,應共同配合公安、安檢、達州市新達維修環保、質檢、消防等部門採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消除危害。
14.運輸過程中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向公司部門領導彙報。
15.運輸過程中遇有天氣、道路路面狀況發生變化,應根據所載危險貨物特性,及時採取安全防護措施。遇有雷雨時,不得在樹下、電線杆、高壓線、鐵塔、高層建築及容易遭到雷擊和產生火花的地點停車。若要避雨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放。遇有泥濘、冰凍、顛簸、狹窄及山崖等路段時,應低速緩慢行駛,防止車輛側滑、打滑及危險貨物劇烈震盪等,確保運輸安全。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車輛運行控制車速,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行車距離,嚴禁違章超車、疲勞駕駛,保證行車安全。
2.運輸貨物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車上人員嚴禁吸煙,車輛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場所。
3.發現車輛故障隱患時,及時維修,並向上級領導彙報。
4.車輛維修過程中,要秉着“搶時間、抓質量、講價錢”的原則。
5.嚴格執行和遵守當天的車輛派送任務,包括出行時間、路線、運送貨物種類、數量、運送方式及待運時間等,特殊情況下無條件地服從上級領導的調度和臨時安排。
6.出車時,嚴禁酒後駕駛車輛,嚴禁將車輛交於押運員或第三人駕駛,駕駛員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駕駛鑰匙,並監督、配合押運員完成整個加油過程,杜絕加油過程中出現違規及隱患。凡出現因超速、壓線、違章停車、違章行車等違反一般交通安全行車規範罰款的,罰金由駕駛員(或當事達州市新達維修人)自行交付。出現交通事故的,酌情由駕駛員擔負相應責任,支付相應罰金。
7.不得私自拆卸、挪動、調整GPS 設備及其附件,要妥善保護好,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
積極配合技術人員對GPS 設備及其附件的維修和安裝。
8.發現所運貨物(箱、瓶、罐、撬)有損壞、損傷等外觀、性能、工藝各方面的安全隱患時,要及時向上級直屬領導彙報,並告知貨物接收部門負責人。
9.不得以任何形式傳遞各運行單位或部門之間的生產情況、工作情況信息,更不能隨意進行比較,惑亂員工工作積極性。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協議的其他內容。
10.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侵佔公司利益。
11.駕駛員、押運員在工作期間內,嚴禁利用公司運輸車輛,私自為外單位跑運輸。
12.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盜取運輸的貨物。
違反以上相關安全生產流程條例的,發現後責令停崗學習,處以200 元至500 元罰款;對於偷盜貨物一經查實,扣除當月應發工資,盜賣的貨物錢款退回,並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對於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對於利用公司運輸車為外單位運輸貨物的,沒收運輸所得,警告並處以500 元至10000元罰款。
危險品運輸的注意事項比較多,但是為了確保運輸的安全,每一位危運司機在運輸時的每一操作流程都需要重視,只有保證了每一個流程的安全,才能從根源杜絕安全隱患,防範事故的發生。
本文轉自安全管理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