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程維妙)銀行系統將改變“排輩”方式。12月3日,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正式發佈《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下稱“《評估辦法》”),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一旦出現問題,可能對金融體系產生較強的傳染性。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防範“大而不能倒”問題成為全球範圍內金融監管改革的重要內容。
《評估辦法》從規模、關聯度、可替代性和複雜性四個維度確立了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評估指標體系。評估流程是:採用定量評估指標計算參評銀行的系統重要性得分,得分達到100分的銀行被納入系統重要性銀行初始名單。再結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監管判斷,綜合評估參評銀行的系統重要性。
評估每年開展一次,最終名單經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確定後發佈,對系統重要性銀行進行差異化監管。“過去分類標準是物理性的、淺層次的,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則是充分考量銀行功能、地位、作用基礎上的,本質性的、深層次分類,對於實施差異化監管和差異化貨幣政策都具有重要意義。”有業內人士分析稱。
事實上,自2018年一行兩會發布《關於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後,市場對其關注度一直很高。銀行業在我國金融體系佔有重要地位,目前工、農、中、建4家國有銀行均已入選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評估辦法》為後續發佈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實施附加監管要求奠定基礎。
有業內人士預計,除前述四大國有行外,另2家國有商業銀行(交行、郵儲)、2家政策性銀行、1家開發性銀行、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10家左右規模較大的城商行或成為首輪系統重要性銀行。
有幹部門負責人還介紹,《評估辦法》發佈後,人民銀行將會同銀保監會制定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要求。擬從附加資本、槓桿率、大額風險暴露、公司治理、恢復處置計劃、信息披露和數據報送等方面對系統重要性銀行提出監管要求,還將建立早期糾正機制,推動系統重要性銀行降低複雜性和系統性風險等。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程維妙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