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地產訊 1月21日,我愛我家發佈公告稱,2021年1月20日,公司全資子公司商業公司與光大銀行昆明分行簽訂《綜合授信協議》,商業公司因經營需要向光大銀行昆明分行申請4000萬元最高授信額度,有效使用期限為從2021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19日止。
為確保上述《綜合授信協議》的履行,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批准的擔保額度內,由本公司為商業公司在上述《綜合授信協議》項下將產生的全部債務向光大銀行昆明分行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和最高額抵押擔保,就上述擔保事宜,公司與光大銀行昆明分行於2021年1月20日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及《最高額抵押合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無股權關係的第三方提供擔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對合並報表範圍內的子公司實際提供的擔保餘額為196,857.83萬元,佔公司2019年12月31日經審計淨資產的19.34%,無逾期擔保金額,無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金額。
本次擔保發生後,公司及子公司對合並報表範圍內的子公司實際提供的擔保餘額為200,857.83萬元,佔公司2019年12月31日經審計淨資產的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