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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進一步做好地方債櫃枱發行工作

由 費玉榮 發佈於 財經

  記者 包興安

  1月14日,財政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債券櫃枱發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合理確定地方債櫃枱發行的品種、期限、頻次和規模。

  中國財政學會績效管理專委會副主任委員張依羣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地方政府債券櫃枱發行是面向中小機構、百姓大眾的發行方式,不僅有利於彙集社會閒置資金,發揮“滴水成河、粒米成籮”效應,為地方建設募集資金,而且有利於方便羣眾購買,讓更多羣眾有機會分享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益。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地方政府債券櫃枱發行的目的,在於推進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市場化配置,增加地方政府債券發行渠道,有助於實現債券發行主體多元化,提高地方政府債券發行效率。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國內經濟面臨複雜嚴峻形勢,國際環境發生深刻變化,進一步全面推進地方債櫃枱發行對於做好“六保”工作,落實“六穩”任務,促進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地方債櫃枱發行工作,不斷培育櫃枱發行市場,加強人員業務培訓,做好市場調研和機構溝通,積極推進地方債櫃枱發行工作。

  《通知》規定,合理確定地方債櫃枱發行的品種、期限、頻次和規模。

  一是地方財政部門應當結合地方債項目收益、個人和中小機構投資特點、櫃枱市場需求等,科學合理確定地方債櫃枱發行的品種、期限、頻次和規模。

  二是通過櫃枱發行的地方債以中短期為主,地方財政部門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優先選擇具有本地區特點、項目收益較高的債券,期限方面優先考慮安排5年期以下(含5年期)債券。

  三是地方財政部門應當積極推進地方債櫃枱發行工作,原則上已開展過的地區2021年安排櫃枱發行應不少於兩次,確保已建立起來的發行渠道持續暢通,未開展過的地區應至少安排一次。

  四是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加強與櫃枱業務開辦機構的聯繫,充分了解投資者需求,合理確定地方債櫃枱發行規模。

  “合理確定地方債發行規模、品種、期限、頻次,主要在於激發地方發展主動性的情況下,合理控制地方政府債務水平,有序管控政府債務負擔,避險產生不可控制的債務風險。”劉向東説。

  張依羣表示,櫃枱發行因為面向主體多為中小機構和個人,具有數額小、期限短、主體分散、用款機動、收益穩定等特點,需要地方政府債券的品種、期限、規模等與之相匹配。《通知》充分考慮了地方政府債券市場中小投資人的購買需求和特點,無論從政府財政角度還是市場機構角度,對發行品種、期限、頻次、規模都做出了相應規定,有助於打開地方債券發行渠道,擴大發行規模,穩定債券市場,更好滿足投資人的購買需求。同時,櫃枱發行還要做好託管、交易、提前兑付等後續制度性安排,讓地方債券發行更靈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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