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重組目的 林達控股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

智通財經APP訊,林達控股(01041)發佈公告,為便利制定公司財務重組的工作,於2020年10月30日,該公司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交呈請將本公司清盤,以及申請為本公司委任共同和個別臨時清盤人,以“輕觸”方式進行重組。申請已排期於2020年11月10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百慕達時間)進行聆訊。

據悉,委任共同臨時清盤人對於公司的財務重組是屬必要及可取的,既可儘量提高其重組計劃的成功機率,又可提供免受追討的喘息空間及避免任何債權人對本公司進行無序的破產清算。因此,董事會相信,根據共同臨時清盤人申請委任共同臨時清盤人,符合公司、其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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