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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又一家“掏空式分紅”公司IPO被終止,理應如此!

由 費莫白竹 發佈於 財經

皮海洲 | 立方大家談專欄作者

最近又一家實施“掏空式分紅”公司的IPO被叫停。12月15日,深交所發佈《關於終止對明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上市審核的決定》,終止了明喆集團的上市之旅。

深交所的決定顯示,深交所於2023年6月26日依法受理了明喆集團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上市的申請文件,並依法依規進行了審核。2023年12月12日,明喆集團向深交所提交了《明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保薦人向深交所提交了《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關於撤回明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二條的有關規定,深交所決定終止對明喆集團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上市的審核。

明喆集團IPO被終止,這樣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畢竟最近一個時期,有多家在IPO前進行“掏空式分紅”的IPO公司被終止上市了。而明喆集團則是又一家“掏空式分紅”的典型。該公司的招股書顯示,2020年至2022年,明喆集團淨利潤分別為1.79億元、1.67億元、2.9億元,總計6.36億元;而同期現金分紅分別為3.8億元、1.17億元、3.45億元,合計8.44億元,公司的現金分紅金額甚至遠超同期淨利潤。該公司的現金分紅不僅分光了同期的淨利潤,而且還把前些年積累下來的盈利分了出去,是名符其實的“分光拿光”。

明喆集團如此“掏空式分紅”,最大的受益者自然是公司的控股股東高海清的高氏家族。招股書披露明喆集團的前三大股東分別是高海清、張國玲、高藝菲,三人合計持有80.8%的明喆集團股份,這三人其實就是一家人,老高是父親、老張是母親、小高是女兒。

明喆集團2020年至2022年現金分紅合計8.44億元,上述三人就拿走了近6.82億元的紅利。此外,高海清的弟弟高海峯、張國玲的弟弟張國民也在明喆集團的十大股東行列內,分別持有1.9%和1.5%的股份,而其他家屬不同程度地間接持有股份。算上七大姑八大姨的話拿到的現金總額接近7.5億元了,明喆集團完全淪為了高氏家族的提款機,

當然,如果明喆集團不上市的話,明喆集團淪為高氏家族的提款機倒也無可厚非,畢竟明喆集團本身就是高氏家族的家族企業,公司的錢他們想怎麼分就怎麼分。不過,既然明喆集團要IPO上市,變成一家公眾公司,那麼,高氏家族的這種“掏空式分紅”就顯得不合適了。既然該公司可以大把大把地現金分紅,這就説明該公司並不差錢,既然如此,該公司又何必要上市,且計劃募資14.0997億元呢?該公司的這種做法不是明顯要通過分紅,先將公司掏空,然後向投資者融資發展,把企業未來發展的所有風險都轉嫁給二級市場的投資者嗎?

而且通過上市,高氏家族不僅不再承擔企業發展的風險,同時還可以趁機減持套現,甚至實施“清倉式減持”,然後拿着減持套現換取的資金,到國外去過着逍遙的日子。畢竟高家三人都是有着國外永久居留權的,其中:高海清,中國國籍,擁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權;張國玲,中國國籍,擁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權;高藝菲,中國國籍,擁有新加坡和英國永久居留權。如此一來,高氏家族留給市場的就只是一個空殼公司。畢竟明喆集團僅僅只是一家物業公司而已,談不上有什麼發明創造,也談不上有什麼科技含量,只不過是一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平庸公司而已。因此,這樣的公司被終止上市,當是中國股市之福,是廣大投資者之福。中國股市就該對這種“掏空式分紅”的IPO公司説不,對這種平庸的IPO公司説不!

責編:史健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