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9月7日電 因信披不及時,金楓酒業收上海證監局警示函。
具體來看,金楓酒業於2022年1月27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394.38萬元,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2020年度)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32.22%。但金楓酒業未通過臨時公告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2年4月2日在2021年年度報告中才披露了相關信息。
圖片來源:金楓酒業公告
對此,警示函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金楓酒業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此外,金楓酒業還表示,本次行政監督管理措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
官網信息顯示,1992年,金楓酒業前身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2008年通過資產置換實施重組,成為以黃酒生產經營為核心主業的上市公司。據其半年報,金楓酒業2022年上半年實現營收2.32億元,同比下滑8.14%。淨利潤為虧損1990.36萬元。
二級市場方面,金楓酒業股價較上一交易日跌0.78%,報收於6.39元。截至目前,其總市值為42.75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