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無數家長焦慮擔憂的校外培訓機構退費難問題正在得到有效解決。3月22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相關機構獲悉,海淀區教委已聯合海淀區金融辦向各校外培訓機構、各有關銀行和相關單位下發《關於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付費資金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在海淀區全面實施校外培訓機構預付費資金監管,培訓機構預付費必須100%接受監管。據瞭解,已有工行、光大、北京銀行等近20家銀行積極響應參與資金監管工作。
校外培訓機構自主選擇監管銀行
“一課程一碼”“一課次一消”
《通知》明確,預付費是指學員因履行培訓服務合同而提前一次性支付給培訓機構,時間跨度不超過3個月(按課時收費的,不超過60課時)的學費。
根據《通知》校外培訓機構自主選擇監管銀行,簽訂校外培訓機構預付費資金監管服務協議,開設預付費資金監管專用賬户,委託監管銀行做好預付費資金監管服務工作。
學員與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協議後,按“一課程一碼”模式,學員預付學費將自動繳存到培訓機構所監管銀行開設的監管賬户。按“一課次一消”原則,監管銀行根據學員與培訓機構確認已上過的課時,將相應課次學費劃入培訓機構的基本賬户或監管服務協議中約定的銀行結算賬户。未上課時的費用仍存放在監管賬户。學員提出退費的,經與培訓機構確認後,監管銀行根據監管服務協議,即時將剩餘預付費(不含孳息)按原路徑全部退回到學員繳費賬户。
所有預付費都要繳存至監管賬户
預付資金不能被侵佔挪用
文件要求,培訓機構應將所有繳費學員的預付費繳存至監管賬户。培訓機構、監管銀行不得使用監管賬户以外的賬户收取學員預付費,不得侵佔、挪用預付資金。
監管銀行不得強制為學員和機構提供擔保融資服務
不得額外收取機構和學員費用
《通知》要求,監管銀行不得利用所掌握的資源和信息強制為機構和學員提供擔保、融資等相關服務,不得因提供監管服務而額外收取培訓機構、學員的任何費用。
監管銀行應嚴格按照銀保監部門相關監管規定開展資金監管服務,並對提供監管服務過程中獲取的有關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和安全管理義務。同事鼓勵提供監管服務的銀行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為培訓機構提供資金支持。
承諾無條件按比例退費機構
也可開立風險儲備金賬户
據瞭解,此前海淀區已有60家校外培訓機構簽署過退費承諾。對於簽署過無條件按比例退費承諾的培訓機構,《通知》提出,也可採用在監管銀行開設風險儲備金賬户的形式,於當期課程開課前,繳存到儲備金賬户不小於前一收費週期所有學費金額的資金,並凍結三個月以上。同時另行開立退費備付金賬户,在當期課程開課前,按不低於前一收費週期所有退費金額120%的額度,繳存到備付金賬户,當賬户內餘額低於額度的20%時,監管銀行應提醒培訓機構3日內補足;未能如期補足的,監管銀行可以從風險儲備金賬户內劃賬補足,並提醒培訓機構補足風險儲備金;3日內未能補足的,監管銀行應向區教委和區金融辦報告。
據瞭解,海淀區教委和區金融辦將對培訓機構和監管銀行執行《通知》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違反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的,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程婕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