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辦法

  本報記者 劉 琪

  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消息,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引導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村金融服務,近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評估辦法》)。

  《評估辦法》體現了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新實踐新要求。一是突出了金融對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評估辦法》共分為五章二十一條,明確了評估對象、評估指標和方法、評估程序、評估結果和運用等具體內容,強調了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小農户等的支持。二是進一步強化了考核評估工作的激勵約束作用。金融管理部門將把評估結果作為履行貨幣政策工具運用、市場準入管理、金融監管評級、機構審批設立、業務範圍調整等宏觀調控和金融監管職能的重要參考,督促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鄉村振興支持力度。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與銀保監會等部門密切協作,堅持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尊重金融機構依法合規自主經營,紮實做好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工作,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金融需求。

更多資訊或合作歡迎關注中國經濟網官方微信(名稱:中國經濟網,id:ourcecn)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540 字。

轉載請註明: 央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辦法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