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於前瞻IPO微信公眾號。
3月31日,深交所發佈消息稱,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深交所將於4月6日正式實施主板與中小板兩板合併。
當天,中小板指低開低走,報收8890.60點,跌幅1.07%,555只股票收盤報漲,金髮拉比等23只股票漲停。
實際上,深交所主板與中小板合併的相關準備工作在今年2月已經啓動,如今算是要正式落地了。
在兩板合併業務規則整合過程中,深交所對交易規則、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高送轉指引等7件規則進行了適應性修訂,並廢止《關於在部分保薦機構試行持續督導專員制度的通知》等兩件通知,主要涉及刪除中小板相關表述、統一高送轉定義、調整相關交易指標計算基準指數、取消持續督導專員制度等。上述調整安排於4月6日兩板合併實施時生效。
證券代碼、指數、行情展示相關四大調整
關於主板與中小板合併後證券代碼等問題如何變化,深交所也進一步明確。深交所提醒以下事項同樣在4月6日起施行:
第一,關於證券類別。原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證券類別變更為“主板A股”,證券代碼和證券簡稱保持不變。在原中小板申請上市的企業已提交的發行申請文件的“中小板”字樣視同為“主板”。
第二,關於證券代碼區間。原中小板“002001-004999”證券代碼區間由主板使用,主板A股代碼區間調整為“000001-004999”。深交所2019年1月11日發佈的《關於中小企業板啓用“003000-004999”證券代碼區間的通知》(深證會〔2019〕21號)廢止。
第三,關於指數調整。根據深交所與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2021年2月5日發佈的《關於調整中小板指等指數名稱的公告》的安排,原中小板指數、中小板綜合指數、中小板300指數等指數的名稱調整自合併正式實施日起生效。
第四,關於行情展示。深交所表示,請各相關單位在技術系統的交易、行情展示等前端界面不再設置中小板股票專區,並按照2021年3月12日發佈的《關於做好兩板合併指數行情展示調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行情展示調整工作。
深交所表示,核心交易系統基本不受影響,技術改造工程不大,對全市場技術系統的影響較小。
合併後對企業、投資者來説有何變化?
合併深交所的主板和中小板的安排是“兩個統一、四個不變”,即統一業務規則,統一運行監管模式,保持發行上市條件不變,投資者門檻不變,交易機制不變,證券代碼及簡稱不變。
本次合併,不涉及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的實質性修訂,僅對兩板的少數差異化規定作適應性調整。由於發行上市條件、發行審核安排不變,在審企業也無需重新申報材料。
同時,主板、中小板交易機制和投資者門檻一致,合併後證券代碼和證券簡稱保持不變,因此也不會對投資者交易行為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影響投資者交易方式和交易習慣。
本次合併不對指數編制方法作實質性變更,不會導致跟蹤相關指數的基金產品投資標的調整。對固定收益類、期貨期權類產品和深港通業務等基本沒有影響。
大成律所北京總部高級合夥人於緒剛律師表示,中小板上市標準同主板一樣,此次合併主要是解決深交所中小板與主板趨同問題,立足於釐清不同板塊的功能定位:“現在是恢復到原貌,本來就不存在中小板與主板的差別。”
中小板歷史回顧
2004年5月17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出批覆,同意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並核准了中小企業板塊實施方案。
《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了分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的要求,設立中小企業板塊是落實這一要求的實際步驟。中小企業板塊重點安排主板市場擬上市公司中具有較好成長性和較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業發行股票和上市。這一板塊將在主板市場法律法規和發行上市標準的框架內,實行包括“運行獨立、監察獨立、代碼獨立、指數獨立”的相對獨立管理,逐步推進制度創新,以便為創業板市場建設積累經驗。
在過往的十數年內,中小板在擴大直接融資、服務實體經濟、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也暴露出瞭如板塊同質化、主板結構長期固化等問題。
截至2月5日,深交所上市公司共有2375家,總市值為26.64萬億元,其中主板公司468家,中小板1001家,創業板906家。中小板的數量最多,中小板市值規模佔51.6%。
如今,中小板終於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兩板合併後,深市中主板支持相對成熟的企業融資、創業板主要服務於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的市場格局將更加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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