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5月6日消息,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近日召集重點煤炭和電力企業等召開專題會議,研判煤炭價格形勢,研究加強煤炭價格調控監管工作。
國家發改委稱,將密切關注煤炭市場供需形勢和價格變化,加強煤炭中長期合同簽約履約監管,採取有力有效措施保障煤炭價格運行在合理區間。當發現價格超出合理區間時,將立即進行提醒約談,必要時通過調查、通報等手段,引導煤炭價格迴歸合理區間,對於存在涉嫌哄抬價格行為的,將移送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政策力促保供穩價
針對煤價的持續上漲,近期保供穩價政策不斷加碼。國家發改委先後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下稱“303號文”)和2022年4號公告,明確於5月1日起實施。
按照有關要求,自5月1日起,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和現貨價格均有了合理區間。其中,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下同)中長期、現貨價格每噸分別超過770元、1155元,山西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現貨價格每噸分別超過570元、855元,陝西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現貨價格每噸分別超過520元、780元,蒙西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現貨價格每噸分別超過460元、690元,蒙東煤炭(3500大卡)出礦環節中長期、現貨價格每噸分別超過300元、450元,如無正當理由,一般可認定為哄抬價格。對於港口下水煤、坑口煤以外其他形式銷售煤炭的,可扣除相關流通環節合理費用後折算為對應港口價或出礦價,並以此判斷是否超過價格合理區間。
國家發改委表示,303號文提出了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4號公告提出了煤炭領域哄抬價格行為的具體認定標準,實質上明確了煤炭現貨價格合理區間。兩份文件構建了煤炭價格預期引導和調控監管的閉環機制,為相關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提供了明確指引,是煤炭價格運行在合理區間的重要政策保障。
多方合力引導市場預期
近期,多部門支持煤炭保供穩價的政策接踵而至。5月4日,央行宣佈增加1000億元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額度,專門用於支持煤炭開發使用和增強煤炭儲備能力。
之前,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煤炭進口關税的公告稱,自5月1日起對煤炭實施税率為零的進口暫定税率。此外,央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明確做好煤炭等能源供應的金融服務。
業內人士指出,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政策的出台,向行業和市場釋放了國家進一步加強煤炭市場價格調控監管的明確信號,有利於引導上下游儘快形成穩定的市場預期,遏制資本投機炒作,引導煤炭價格在當前水平上合理回落,提升電力供給安全性。
華泰期貨研報認為,目前煤礦響應國家相關政策,主要產量保障長協,部分國有煤礦已經落實限價調整到位,且當前煤礦產量處於絕對高位,在低消費情況下,煤價暫時難以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