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薛晨)7月30日,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椰島”)針對此前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關於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問詢進行了回覆。回覆內容中涉及終止重組事項的談判情況、實際控制人是否就本次終止重組的具體原因發表意見等關鍵問題。
ST椰島表示,公司與標的公司北京博克森就體育賽事業務如何與公司酒業、飲料等業務進行整合進行了多輪協商,在現有的商業環境、產業政策、雙方規模等客觀制約下,對整合優質業務,剝離低效資產的方案、手段和時間均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同時,業務整合事項對公司整體交易方案會產生重要影響,具體交易價格的商議亦因業務整合障礙也未能取得實質性的進展。隨即,2020年7月22日,ST椰島董事會表決通過終止重大資產重組董事會決議。
至於上交所關心的,ST椰島未能在披露重組預案的同時,披露業務整合、交易價格等核心條款內容。ST椰島解釋,是因為披露重組預案時,中介機構對北京博克森進行審計與評估工作尚未完成,導致交易雙方尚無法確定最終交易價格等核心條款。
關於ST椰島與北京博克森重組被終止的原因,ST椰島稱是與標的公司北京博克森實際控制人未能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業務整合、交易價格等核心要素達成一致意見,為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和廣大投資者利益,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經審慎研究與磋商,雙方簽署終止協議書,決定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而ST椰島的實際控制人王貴海及其一致行動人雖未參與ST椰島與交易對方就本次資產重組進行終止的相關磋商,但依然表示尊重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會對本次重組事項所作出的核查和審議結果。
新京報記者 薛晨 圖片 東方財富APP截圖
編輯 徐晶晶 校對 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