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煙草專賣局擬規定:學校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銷售網點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2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佈《電子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稿中提出,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產品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電子煙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國家煙草專賣局擬規定:學校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銷售網點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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