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小米在港交所發佈公告,董事會宣佈2021年10月25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提呈的普通決議案已採用投票方式正式通過。該普通決議案為,批准Xiaomi EV,Inc.建議購股權計劃的規則,以及授權本公司董事於彼等認為適當時籤立有關文件及採取有關行動,以實施該計劃並令其生效。
該普通決議案為,批准Xiaomi EV,Inc. 建議購股權計劃的規則,計劃授權上限為10億股,佔Xiaomi EV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
管理層表示目前Xiaomi EV暫未有單獨上市融資計劃,強調集團有足夠的現金以及現金流來支持公司現在全力做汽車業務,而目前的小米汽車人才激勵計劃,是為了更好的激勵員工來全力做汽車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