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4月3日,上交所發佈關於對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書面警示的決定。經查明,民生證券在從事債券承銷及受託管理業務過程中存在問題。其中,債券承銷盡職調查方面,民生證券在個別債券項目中對其他中介機構提供的專業意見核查不充分,對審計報告中內容遺漏、數據錯誤等情況未要求審計機構補充或更正。
公告顯示,經上交所查明,民生證券在從事債券承銷及受託管理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債券承銷盡職調查方面,在個別債券項目中對其他中介機構提供的專業意見核查不充分,對審計報告中內容遺漏、數據錯誤等情況未要求審計機構補充或更正;個別債券項目盡職調查工作底稿內容不準確,部分盡職調查材料引述的財務數據有誤。二是債券受託管理方面,個別債券項目未及時就發行人的嚴重失信行為向市場公告臨時受託管理事務報告。根據相關規定,上交所對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書面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