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
一批新規將正式落地實施
一起看看,哪些與你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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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新規
四部門:不得利用算法對消費者實施不合理價格差別待遇
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聯合發佈《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
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過度推薦、操縱榜單等干預信息呈現;
不得利用算法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徵利用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等。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至全國
銀保監會官網日前發佈消息,自2022年3月1日起,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大到全國範圍,在原有6家試點保險公司基礎上,允許養老保險公司參加試點。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是指以養老保障為目的,領取年齡在60週歲及以上的個人養老年金保險產品。產品設計分為積累期和領取期兩個階段,領取期不得短於10年。
自2021年6月起,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試點。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試點公司累計承保保單近5萬件,累計保費4億元。
打擊騙保套保 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將實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月22日發佈《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個人通過虛構個人信息、勞動關係,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可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將按規處理。
2021年度個税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可預約辦理
2021年度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即將開始,辦理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為提升辦税效率和申報體驗,今年税務部門新推出了預約辦税服務。納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間辦理年度彙算,可於6:00-22:00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税App進行預約。3月16日以後,無須預約即可辦理。
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將實現全國互認
近日,國家衞生健康委等多個部門聯合印發《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明確醫療機構應按照相關原則,開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
《辦法》中明確提出醫療機構應當按照相應原則,開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同時,明確了開展互認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重新檢查的具體情況,並要求醫務人員加強醫患溝通,對於檢查檢驗項目未予互認的,應當做好解釋説明,充分告知複檢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新版《醫師法》將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醫師法》首次將診療指南和循證醫學下的超説明書用藥寫入法條。
第二十九條規定:在尚無有效或者更好治療手段等特殊情況下,醫師取得患者明確知情同意後,可以採用藥品説明書中未明確但具有循證醫學證據的藥品用法實施治療。
民事訴訟可在線進行 與線下活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印發《人民法院在線運行規則》,2022年3月1日起,經當事人同意,民事訴訟活動可以通過信息網絡平台在線進行,與線下訴訟活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規則》提出,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依法、自願、合理的原則,可將訴訟、調解等環節由線上轉為線下,或由線下轉為線上進行;人民法院在線運行方式支持部分參與者採用線上、其他參與者採用線下的方式參與訴訟、調解等活動。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實施
此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對於跨區域發生、事故調查處理情形複雜、輿論關注和羣眾反響強烈的特種設備事故等情況,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事故調查進行督辦,必要時可以直接進行調查。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瞭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並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並對所提供情況和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地方政策
上海:未經監護人同意 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醫療美容服務
新修訂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規定:
未經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醫療美容服務;
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應當規範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限制未成年人使用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賬號租售交易服務;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發佈、轉載、傳播涉及未成年人的新聞報道等信息,應當客觀、審慎和適度,不得虛構、誇大、歪曲有關內容,不得違法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單位、照片、圖像以及其他可能識別未成年人身份的信息。
浙江:外賣食品若無封籤消費者有權拒收
2022年3月1日起,《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將正式實施。其中規定,外賣商家應當在經營者信息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製作現場,並使用封籤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
湖北將明令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
《湖北省動物防疫條例(修訂)》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就規範養犬等動物防疫領域作出規定。
《條例》規定,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特殊犬隻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管理。遺棄飼養的犬隻的,由養犬登記機關收容犬隻,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監製丨唐怡
製片人丨文雅
策劃丨羅瀟
編輯丨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