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規信息採集,郵儲、華夏、興業、建行、交行共被罰1541萬

涉違規信息採集,郵儲、華夏、興業、建行、交行共被罰1541萬

8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集中公佈5條行政處罰信息,郵儲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華夏銀行和興業銀行存在違反賬户管理等相關規定,被合計處罰1541萬元。此外有6位相關負責人被警告,並被罰款7-8萬元不等。

距離上次央行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已經時隔半年多,此次是央行對違規賬户管理,違規信用信息採集等行為的再度出擊。

涉違規信息採集,郵儲、華夏、興業、建行、交行共被罰1541萬

具體來看, 中國郵儲銀行因違反賬户管理相關規定被警告,並被中國人民銀行罰款600萬元。相關負責人王曉明、陳衞敏、趙珊、區銘蘭、徐曄凱被警告,並各被處罰8萬元,合計處罰40萬元。同時,建設銀行因佔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違反賬户管理規定被警告,並被罰款388萬元。

此外,交通銀行因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被罰款62萬元。相關負責人沈奕棟被罰款7萬元。

與此同時,華夏銀行、興業銀行因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分別被罰款486萬元,5萬元。

據最新通過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刪除等。國家機關為履行法定職責處理個人信息,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程序進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職責所必需的範圍和限度等相關內容。《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通過,意味着將嚴格管理大數據殺熟、信息採集、泄漏等情況。

(文/AI財經社實習生 許亞玲 編/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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