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保險業穩健經營和高質量發展,更好發揮保險保障基金的積極作用,維護保單持有人合法權益,銀保監會商有關部門對2008年頒佈施行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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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意見稿在現有制度框架下,對少數不適應保險業風險防範和高質量發展的條款進行有針對性的修訂;結合新形勢、新要求,增強基金費率的科學合理性,提升保障基金可持續能力;完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制度,進一步增強基金籌集、使用和管理的效能。
據介紹,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將固定費率調整為基準費率加風險差別費率、建立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保障基金之間的融通機制、強化對違反辦法規定的法律責任等內容。(記者譚謨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