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編者按:浙江永和製冷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永和股份”)將於2021年1月21日首發上會。永和股份擬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擬發行股份不超過6667萬股,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永和股份擬募集資金13.98億元,用於邵武永和新型環保製冷劑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產基地項目。
永和股份的主營業務為氟化學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產業鏈覆蓋螢石資源、氫氟酸、氟碳化學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公司的控股股東為童建國,實際控制人為童建國、童嘉成父子。報告期內,公司共進行過1次分紅。公司於2017年8月1日召開了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並一致通過了按每股0.135元對股東進行分紅,並授權管理層完成具體分紅工作,共計分配利潤人民幣2025.00萬元。
2019年,公司營業收入、淨利潤增速雙雙下滑,分別下滑9.17%、10.63%。報告期各期,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不敵營業收入。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永和股份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5.21億元、20.73億元、18.83億元、9.59億元,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15.03億元、20.39億元、18.42億元、9.36億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11.05億元、16.08億元、15.18億元、7.00億元。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計算,2017年至2020年1-6月,永和股份主營業務收現比(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0.74、0.79、0.82、0.75。
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佔淨利潤的比值波動較大。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永和股份實現淨利潤分別為1.08億元、1.56億元、1.39億元、6416.41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1.98億元、2.20億元、9432.66萬元、5977.42萬元。報告期各期,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佔淨利潤的比重分別為183.07%、141.07%、67.81%、93.16%。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永和股份資產總額分別為15.44億元、21.69億元、24.03億元、24.90億元,負債總額分別為9.14億元、11.89億元、11.77億元、11.93億元,資產負債率(合併)分別為59.21%、54.79%、49.00%、47.92%,同行業上市公司資產負債率平均值分別為25.81%、22.45%、10.80%、13.91%。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永和股份貨幣資金分別為3.43億元、4.99億元、3.66億元、4.09億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37.90%、42.78%、37.84%、39.09%。公司貨幣資金主要為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各期末銀行存款佔比分別為16.32%、13.84%、19.95%、33.50%。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永和股份流動負債分別為9.03億元、11.70億元、11.20億元、11.51億元,流動負債佔負債總額的比重分別為98.80%、98.47%、95.11%、96.43%。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別為2.34億元、2.10億元、2.66億元、4.00億元,佔流動負債的比例分別為25.92%、17.94%、23.75%、34.79%。
在短期償債能力方面,公司的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均低於同行業平均水平。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永和股份流動比率(倍)分別為1.00、1.00、0.86、0.91,同行業上市公司流動比率(倍)平均值分別為2.65、2.97、7.38、6.57;公司速動比率(倍)分別為0.79、0.83、0.70、0.74,同行業上市公司速動比率(倍)平均值分別為分別為2.29、2.53、6.76、6.07。
報告期內毛利率呈下降趨勢。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永和股份綜合毛利率分別為25.61%、22.94%、23.44%、21.19%,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5.21%、22.39%、22.99%、20.71%。
永和股份存在客户和供應商重疊情況,涉及企業為巨化集團、三美股份、梅蘭集團。這3家企業在報告期內是公司的前五大供應商。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永和股份向巨化集團採購金額佔公司採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9.02%、20.72%、16.51%、12.74%,向巨化集團銷售金額佔公司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2.27%、1.70%、1.53%、0.92%;永和股份向三美股份採購金額佔公司採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0.28%、13.62%、13.29%、6.28%,向三美股份銷售金額佔公司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2.14%、1.13%、2.54%、0.73%;永和股份向梅蘭集團採購金額佔公司採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為5.04%、5.28%、4.69%、3.11%,向梅蘭集團銷售金額佔公司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2.17%、1.94%、2.29%、3.45%。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永和股份研發費用分別為2116.48萬元、2602.98萬元、2139.09萬元、842.63萬元,佔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1.39%、1.26%、1.14%、0.88%,同行業上市公司研發費用佔其營業收入的比重平均值分別為1.64%、1.86%、1.89%、1.56%。報告期內,永和股份銷售費用分別為1.04億元、1.36億元、1.37億元、6529.77萬元,佔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6.82%、6.58%、7.25%、6.81%;同行業可比公司銷售費用佔其營業收入的比重平均值分別為4.15%、4.02%、4.46%、4.61%。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永和股份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1.95億元、2.06億元、1.79億元、1.72億元,應收賬款餘額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2.81%、9.91%、9.51%、17.99%。報告期各期末,永和股份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1.90億元、1.99億元、1.87億元、1.99億元,佔流動資產比例分別為21.01%、17.08%、19.36%、19.08%。
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存貨週轉率均低於同業平均水平。報告期各期,永和股份應收賬款週轉率(次)分別為9.68、10.94、10.33、5.76,同行業上市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次)平均值分別為23.10、26.74、29.04、9.72;永和股份存貨週轉率(次)分別為6.29、8.21、7.46、3.91,同行業上市公司存貨週轉率(次)平均值分別為12.64、10.40、10.80、5.08。
報告期內,永和股份向控股股東童建國拆借資金用於日常運營週轉,截至2017年末,上述拆借資金已全額歸還,並於2017年參考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關聯方支付利息126.75萬元。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向關聯方拆出資金的情形。2017年新增拆入資金5000萬元,年初數是3000萬元,當年歸還8000萬元。
2017年、2018年,約7成員工未繳納公積金。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永和股份及其境內子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1103人、1417人、1675人、1706人。其中,未繳納公積金的人數分別為877人、981人、97人、69人,佔員工人數的比例分別為79.51%、69.23%、5.79%、4.05%。
2018年高層人員平均年薪增幅較大。按照級別分類,2017年、2018年、2019年,永和股份高層人員平均年薪分別為31.34萬元、54.52萬元、55.90萬元,中層人員平均年薪分別為25.16萬元、37.58萬元、37.10萬元,普通員工平均年薪分別為9.15萬元、11.42萬元、11.02萬元。其中,2018年高層人員平均年薪增幅較大,高層人員平均年薪增幅為73.96%、中層人員平均年薪增幅為49.36%、普通員工平均年薪增幅為24.81%。
報告期內,永和股份及其子公司受到17起行政處罰。涉及的子公司有金華永和、內蒙永和、華生氫氟酸、海龍物流、華生螢石、克州華生礦業。其中,處罰金額最大的一單是:2017年9月7日,永和股份因出口一氯二氟甲烷最終運抵國申報不實,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影響國家許可證件管理,被大榭海關處以罰款79.5萬元的行政處罰。
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2宗尚未了結的、涉訴金額(本金)在200萬元以上的訴訟案件: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有限公司與內蒙永和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邵武永和與浙江明城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
氟化工企業擬上交所募資13.98億元
永和股份一直致力於氟化學產品生產經營及開發,是一家集螢石礦採選、螢石精粉、氫氟酸、氟碳化學品、含氟高分子材料的研發、生產、倉儲、運輸和銷售為一體的國內產業鏈最完整的氟化工企業之一。公司產品主要為氟碳化學品、含氟高分子材料以及氟化工原料。從主營業務收入結構來看,氟碳化學品銷售收入佔比最高。
永和股份此次擬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擬發行股份不超過6667萬股,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公司擬募集資金13.98億元,用於邵武永和新型環保製冷劑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產基地項目。
公司控股股東為童建國,實際控制人為童建國、童嘉成父子。
報告期內,永和股份共進行過1次分紅。永和股份於2017年8月1日召開了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並一致通過了按每股0.135元對股東進行分紅,並授權管理層完成具體分紅工作,共計分配利潤人民幣2025.00萬元。
主營業務收現比低於1
2019年,公司營業收入、淨利潤增速雙雙下滑,分別下滑9.17%、10.63%。報告期各期,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不敵營業收入。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永和股份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5.21億元、20.73億元、18.83億元、9.59億元,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15.03億元、20.39億元、18.42億元、9.36億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11.05億元、16.08億元、15.18億元、7.00億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永和股份主營業務收現比(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0.74、0.79、0.82、0.75。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永和股份實現淨利潤分別為1.08億元、1.56億元、1.39億元、6416.41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1.98億元、2.20億元、9432.66萬元、5977.42萬元。報告期各期,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佔淨利潤的比重分別為183.07%、141.07%、67.81%、93.16%。
2020年6月末總資產24.9億元 總負債11.9億元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永和股份資產總額分別為15.44億元、21.69億元、24.03億元、24.90億元,負債總額分別為9.14億元、11.89億元、11.77億元、11.93億元。
報告期各期末,永和股份資產負債率(合併)分別為59.21%、54.79%、49.00%、47.92%,同行業上市公司資產負債率平均值分別為25.81%、22.45%、10.80%、13.91%。
報告期各期末,永和股份貨幣資金分別為3.43億元、4.99億元、3.66億元、4.09億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37.90%、42.78%、37.84%、39.09%。公司貨幣資金主要為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各期末銀行存款佔比分別為16.32%、13.84%、19.95%、33.50%。
報告期各期末,永和股份流動負債分別為9.03億元、11.70億元、11.20億元、11.51億元,流動負債佔負債總額的比重分別為98.80%、98.47%、95.11%、96.43%。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別為2.34億元、2.10億元、2.66億元、4.00億元,佔流動負債的比例分別為25.92%、17.94%、23.75%、34.79%。
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均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永和股份流動比率(倍)分別為1.00、1.00、0.86、0.91,同行業上市公司流動比率(倍)平均值分別為2.65、2.97、7.38、6.57;公司速動比率(倍)分別為0.79、0.83、0.70、0.74,同行業上市公司速動比率(倍)平均值分別為分別為2.29、2.53、6.76、6.07。
永和股份表示,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流動比率、速動比率低於同行業平均水平,主要系因報告期內公司融資以銀行短期借款為主,權益性融資和長期借款比重較低,而同行業上市公司巨化股份和三美股份,通過首發上市及再融資等方式募集權益性資金,資本實力更為充裕,償債能力整體優於未上市公司。以三美股份為例,2019年三美股份通過首發上市募集資金淨額18.13億元,流動比率由2018年末2.38提升至2019年末11.24,速動比率由2.02大幅提升至10.55,短期償債能力大幅提升,資產負債率由29.30%下降至7.50%,資本結構進一步優化。
報告期內毛利率呈下降趨勢
報告期內,永和股份綜合毛利率分別為25.61%、22.94%、23.44%和21.19%。
報告各期,永和股份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5.21%、22.39%、22.99%和20.71%,毛利率變動受氟化工原料、氟碳化學品、含氟高分子材料等市場價格波動影響,氟化工原料價格波動與氟碳化學品等產品價格傳導存在一定的時間差和偏離度,因而主營業務收入和成本變動存在小幅差異,引致主營業務毛利率變化。
客户和供應商重疊
永和股份存在客户和供應商重疊情況,涉及企業為巨化集團、三美股份、梅蘭集團。
2017-2019年,巨化集團、三美股份、梅蘭集團均列公司前五大供應商行列。其中,巨化集團穩居第一大供應商。2020年1-6月,巨化集團為公司第一大供應商,三美股份為公司第三大供應商,梅蘭集團未進入前五大供應商行列。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永和股份向巨化集團採購金額佔公司採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9.02%、20.72%、16.51%、12.74%,向巨化集團銷售金額佔公司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2.27%、1.70%、1.53%、0.92%。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永和股份向三美股份採購金額佔公司採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0.28%、13.62%、13.29%、6.28%,向三美股份銷售金額佔公司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2.14%、1.13%、2.54%、0.73%。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永和股份向梅蘭集團採購金額佔公司採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為5.04%、5.28%、4.69%、3.11%,向梅蘭集團銷售金額佔公司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2.17%、1.94%、2.29%、3.45%。
銷售費用佔營業收入的比例超同行公司平均值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永和股份研發費用分別為2116.48萬元、2602.98萬元、2139.09萬元、842.63萬元,佔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1.39%、1.26%、1.14%、0.88%;同行業上市公司研發費用佔其營業收入的比重平均值分別為1.64%、1.86%、1.89%、1.56%。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相比,永和股份研發費用佔營業收入比例接近同行業平均水平,整體高於三美股份,略低於巨化股份。
報告期內,永和股份銷售費用分別為1.04億元、1.36億元、1.37億元、6529.77萬元,佔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6.82%、6.58%、7.25%、6.81%;同行業可比公司銷售費用佔其營業收入的比重平均值分別為4.15%、4.02%、4.46%、4.61%。報告期內,公司銷售費用佔營業收入的比例略高於行業平均水平,與三美股份差異較小。
應收賬款週轉率、存貨週轉率均低於同業平均水平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永和股份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1.95億元、2.06億元、1.79億元、1.72億元,應收賬款餘額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2.81%、9.91%、9.51%、17.99%。
永和股份指出,2020年6月末,公司應收賬款餘額較2019年末下降3.69%,其佔當期營業收入比例為17.99%,較往年有所提高。但從年化後比例來看,公司2020年6月末應收賬款餘額與2019年末基本持平,公司應收賬款規模總體在合理範圍內。
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低於同業水平。報告期各期,永和股份應收賬款週轉率(次)分別為9.68、10.94、10.33、5.76,同行業上市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次)平均值分別為23.10、26.74、29.04、9.72。
報告期各期末,永和股份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1.90億元、1.99億元、1.87億元、1.99億元,佔流動資產比例分別為21.01%、17.08%、19.36%、19.08%。
公司存貨週轉率低於同行均值。報告期各期,永和股份存貨週轉率(次)分別為6.29、8.21、7.46、3.91,同行業上市公司存貨週轉率(次)平均值分別為12.64、10.40、10.80、5.08。
報告期內向控股股東童建國拆借資金
報告期內,永和股份向控股股東童建國拆借資金用於日常運營週轉,截至2017年末,上述拆借資金已全額歸還,並於2017年參考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關聯方支付利息126.75萬元。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向關聯方拆出資金的情形。
2017年新增拆入資金5000萬元,年初數是3000萬元,當年歸還8000萬元。
2017年、2018年,7成員工未繳納公積金
報告期各期末,永和股份及其境內子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1103人、1417人、1675人、1706人。其中,未繳納公積金的人數分別為877人、981人、97人、69人,佔員工人數的比例分別為79.51%、69.23%、5.79%、4.05%。
永和股份表示,2017年公司公積金繳納未普及全體員工,公司為主管及以上職務的員工繳納公積金。2018年,除上述人員以外,公司為工作年限較長、工作表現好的員工繳納公積金。2019年1月起,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情況,分批次完成全部員工的公積金繳納工作,2019年5月起,公司規範為自正式入職後次月開始為員工繳納公積金(除退休返聘、在其他單位繳納、自願放棄等原因以及2019年5月新入職員工)。
2018年高層人員平均年薪增幅較大
公司平均年薪按照級別分類,2017年、2018年、2019年,永和股份高層人員平均年薪分別為31.34萬元、54.52萬元、55.90萬元,中層人員平均年薪分別為25.16萬元、37.58萬元、37.10萬元,普通員工平均年薪分別為9.15萬元、11.42萬元、11.02萬元。
其中,2018年高層人員平均年薪增幅較大,高層人員平均年薪增幅為73.96%、中層人員平均年薪增幅為49.36%、普通員工平均年薪增幅為24.81%。
報告期內公司及其子公司受到17起行政處罰
報告期內,永和股份及其子公司受到17起行政處罰。涉及的子公司有金華永和、內蒙永和、華生氫氟酸、海龍物流、華生螢石、克州華生礦業。
2017年9月7日,永和股份(甬榭關緝違字〔2017〕0103號)因出口一氯二氟甲烷最終運抵國申報不實,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影響國家許可證件管理,被大榭海關處以罰款79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7年9月7日,永和股份(甬榭關緝違字〔2017〕0045號)因出口一氯二氟甲烷最終運抵國申報不實,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影響國家許可證件管理,被大榭海關處以罰款3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9年1月15日,永和股份因申報商品編碼與實際不符,影響國家許可證件管理,被北侖海關處以罰款19700元的行政處罰。
2018年3月19日,金華永和因擅自外發保税料件、未如實向海關申報加工貿易成品單位耗料量、擅自調換保税料件、擅自轉讓保税料件副產品等行為,被金華海關處以罰款共計270500元的行政處罰。
2017年8月21日,金華永和因未將醫療廢物按類別分置於防滲漏、防鋭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密閉容器內以及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行為,被金華市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處以警告並罰款6500元的行政處罰。
2017年7月31日,金華永和因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被金華市統計局給予警告並處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5月7日,金華永和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金華市公安消防支隊江南開發區大隊(後更名為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消防救援大隊)給予金華永和罰款人民幣5000元的處罰。
2017年10月31日,金華永和因年產5,000噸高性能含氟技改項目(一期)未經環保“三同時”驗收,擅自投入生產,被金華市環保局處以罰款9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7年8月7日,內蒙永和未經海關許可擅自轉讓海關減免税貨物行為,被呼和浩特海關處以罰款88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8年2月9日,內蒙永和因內蒙古永和氟化工項目未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被烏蘭察布市公安消防支隊給予責令停止使用並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6年12月27日,因華生氫氟酸辦公樓未進行消防驗收備案、脱硫塔未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消火栓未配置水帶水槍,消防控制櫃存在故障,四子王旗公安局消防大隊對華生
給予責令停止使用,並處以罰款3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7年5月19日,華生氫氟酸因存在氟石膏無組織堆放,生產加煤倉口未封閉,產生揚塵的行為,被四子王旗環境保護局處以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7年5月19日,華生氫氟酸因煤氣發生爐冷凝水溢流形成的煤焦油未按規定收集處置,造成與生產廢水一同排入城鎮污水管網;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誌,未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未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被四子王旗環境保護局處以罰款4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6月15日,華生螢石擅自超出《採礦許可證》載明的礦區範圍,越界開採螢石礦,被四子王旗自然資源局處以責令退回本礦區範圍內開採和沒收越界開採違法所得65,000元並處罰款15000元的處罰。
2018年2月1日,海龍物流未按規定配備押運人員,被衢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處以罰款人民幣1.5萬元並責令改正的行政處罰。
2019年10月16日,因海龍物流駕駛員未取得從業資格證駕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被九江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柴桑區分局處以責令改正和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8年4月18日,克州華生礦業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2013年度企業所得税和增值税納税申報,被阿圖什市國家税務局分別給予罰款人民幣1000元,共計3000元整的行政處罰。
涉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
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2020年10月30日),永和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2宗尚未了結的、涉訴金額(本金)在200萬元以上的訴訟案件: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有限公司與內蒙永和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邵武永和與浙江明城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
關於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有限公司與內蒙永和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內蒙永和與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化工六建)於2012年3月23日簽訂《內蒙古永和氟化工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國化工六建承包建設內蒙永和位於內蒙古四子王旗烏蘭花鎮黑沙圖工業園區的辦公樓、宿舍、倉庫、食堂、機修車間、空壓站、高壓配電等建築和設施。但由於該工程存在質量糾紛,內蒙永和未支付相關工程款項。
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有限公司於2019年3月5日向四子王旗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內蒙永和給付原告承包的位於烏蘭察布市四子王旗烏蘭花鎮黑沙圖工業園區I標段界內五金倉庫、機修車間、空壓站等建築和設施的建築工程及設備安裝工程的工程款449.28萬元,要求內蒙永和給付上述工程款自2016年12月29日至給付之日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要求內蒙永和賠償損失341.67萬元。
2019年3月29日,內蒙永和向四子王旗人民法院提起反訴,請求判令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有限公司支付內蒙永和工程質量維修整改費用129.85萬元(以鑑定結果為準)和承擔訴訟費用。
根據內蒙古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司法鑑定中心於2019年12月26日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編號:內建科司鑑[2019]建造鑑字第01號),工程質量維修整改費用75.66萬元。
2020年7月1日,內蒙永和變更反訴訴訟請求,請求依法判令被反訴人支付反訴人工程質量維修整改費用75.66萬元,請求依法判決因被反訴人承建的北宿舍樓存在無法修復的工程質量問題扣減工程款計71.68萬元。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上述案件尚在審理過程中。
關於邵武永和與浙江明城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邵武永和於2020年6月17日向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浙江明城騰退出施工場地和支付違約金433.00萬元(自2019年6月24日起計至2020年5月31日止,其後按每日1.00萬元計至被告騰退出施工場地止)。
根據該起訴狀,邵武永和原與浙江明城簽署了《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環保製冷劑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產基地土建項目施工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約定邵武永和將暫估人民幣壹億元的土建工程發包給浙江明城施工,後因浙江明城對資金與人員估計不足,導致工程進展緩慢,雙方於2020年3月13日簽署瞭解除合同,但浙江明城因拖欠供應商和施工班組的款項而導致至今無法將塔吊、貨梯和模板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撤出施工場地,致使邵武永和無法安排其它施工單位進場進行後續施工。故邵武永和提起上述訴訟。2020年7月14日,邵武永和向邵武市人民法院請求裁定凍結了浙江明城470.00萬元存款。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2020年10月30日),上述案件尚在審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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