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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創達定增募不超31億獲深交所通過 為華泰聯合項目

由 泉亮霞 發佈於 財經

  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30日訊 中科創達(300496.SZ)昨晚發佈關於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中科創達軟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的公告。中科創達公告表示,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後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中科創達6月27日公佈的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募集説明書(申報稿)顯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擬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310,000萬元(含本數),且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20%,即不超過85,011,576股(含本數),並以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發行的註冊批覆文件為準。公司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的淨額用於下述項目:整車操作系統研發項目、邊緣計算站研發及產業化項目、擴展現實(XR)研發及產業化項目、分佈式算力網絡技術研發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中科創達表示,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資組織;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二隻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本次發行的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對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佈不具備上市條件。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目的,中科創達表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有助於公司進一步完善公司產品結構、提升公司研發水平,鞏固和加強公司在行業內的地位,為公司未來業務發展提供動力,進一步打造強大的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盈利能力。 

  中科創達指出,截至募集説明書籤署日,公司總股本為425,057,882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趙鴻飛。趙鴻飛直接持有公司122,351,063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28.78%。按照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數量上限85,011,576股測算,本次發行結束後,公司的總股本為510,069,458股,趙鴻飛合計持有公司122,351,063股,股權比例為23.99%,仍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不會導致本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中科創達本次的保薦機構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許楠、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