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鷹窗業應收款偏高週轉率墊底 董事長父子均曾"越界"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3月17日,哈爾濱森鷹窗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森鷹窗業”)將首發上會,保薦機構為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謝國敏、崔彬彬。森鷹窗業擬於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開發行股份的數量為不超過2370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公司擬募集資金6.73億元,分別用於哈爾濱年產15萬平方米定製節能木窗建設項目、南京年產25萬平方米定製節能木窗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此前,森鷹窗業IPO曾被否。中國證監會第十七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17年第21次發審委會議於2017年10月31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哈爾濱森鷹窗業股份有限公司首發未通過。
森鷹窗業的控股股東為邊書平,實際控制人為邊書平、應京芬,二人系夫妻關係。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邊書平持有公司73.90%的股份,應京芬持有公司9.46%的股份,二人合計持有公司83.35%的股份。自1999年12月至今,邊書平擔任公司董事長;應京芬現擔任公司人力資源與品牌顧問。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森鷹窗業的營業收入分別為6.11億元、7.28億元、8.37億元、3.48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5977.53萬元、7586.28萬元、1.27億元、4219.94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5294.30萬元、6766.69萬元、1.19億元、3163.12萬元。
報告期內,森鷹窗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6.93億元、8.20億元、8.24億元、5.22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5288.68萬元、1.47億元、1.44億元、1.57億元。
去年前三季度森鷹窗業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下滑。2021年1-9月,森鷹窗業實現營業收入6.89億元,同比增長19.47%;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9439.05萬元,同比減少12.66%;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8258.86萬元,同比減少16.72%。
2021年度,公司預計實現營業收入9.33億元至9.74億元,較2020年度增長11.53%至16.43%;預計實現淨利潤1.19億元至1.35億元,較2020年度變化-6.31%至6.29%。
報告期各期末,森鷹窗業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2.24億元、2.32億元、2.58億元和1.91億元,佔公司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4.12%、21.79%、21.07%和14.92%;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2.78億元、3.08億元、3.59億元和2.62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5.42%、42.24%、42.90%和37.65%。
森鷹窗業應收賬款週轉率在同行業可比公司中墊底。2018年至2021年1-6月,森鷹窗業的應收賬款週轉率分別為2.51、2.49、2.51和2.24,同行業可比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平均值分別為23.67、26.74、10.10、8.59。
公司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均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報告期各期末,森鷹窗業流動比率分別為1.18、1.26、1.18和1.24,速動比率分別為0.83、0.88、0.87和0.84。同行業可比公司的流動比率平均值分別為1.41、1.40、1.30、1.41,速動比率平均值分別為1.12、1.14、1.09、1.16。
根據招股書,森鷹窗業實際控制人之一邊書平曾行賄被立案調查。2016年9月,森鷹窗業實際控制人之一邊書平及其控制的駿鷹投資因涉嫌單位行賄罪被上海市楊浦區檢察院立案調查,行賄對象為李耀新(曾任上海市經信委主任),行賄金額為100萬元。
2018年8月28日,上海市楊浦區檢察院作出“滬楊浦公訴刑不訴[2018]14號”《不起訴決定書》,該決定書認定被不起訴人邊書平代表駿鷹投資對李耀新實施了行賄行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主觀惡性較小,實際上未獲的不正當利益,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系初犯、偶犯、認罪態度較好,交代的犯罪事實對於偵破重大案件具有一定作用,依法可以免除處罰,決定對駿鷹投資、邊書平不起訴。
邊可仁系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邊書平、應京芬之子,現擔公司董事、總經理。2018年1月4日,邊可仁酒後駕駛,被執勤民警抓獲,經檢驗,邊可仁構成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而被取保候審。
2020年2月12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法院作出“(2019)黑0109刑初31號”《刑事判決書》,判決邊可仁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根據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109刑初31號”《刑事裁定書》,邊可仁已於2020年10月4日履行完畢2個月拘役,並於2020年8月11日繳納罰金。
此外,森鷹窗業的董事會秘書變動頻繁。2018年5月,張同新因個人原因辭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2018年6月,聘任公司核心管理人員付麗梅為董事會秘書;2020年3月,付麗梅辭任董事會秘書,聘任蘆洋為董事會秘書;2020年5月,蘆洋因個人原因辭任董事會秘書;2020年6月,聘任李海兵為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
主營定製化節能鋁包木窗 IPO擬募資6.73億元
森鷹窗業是一家專注於定製化節能鋁包木窗研發、設計、生產及銷售於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主要產品包括節能鋁包木窗、幕牆及陽光房。節能鋁包木窗主要應用於具有中高端需求的建築外窗領域,公司通過提供定製化服務,在極力節能降耗的同時,滿足不同客户的個性化需求。
公司的控股股東為邊書平,實際控制人為邊書平、應京芬,二人系夫妻關係。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邊書平持有公司73.90%的股份,應京芬持有公司9.46%的股份,二人合計持有公司83.35%的股份。自1999年12月至今,邊書平擔任公司董事長,應京芬現擔任公司人力資源與品牌顧問。
森鷹窗業擬於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開發行股份的數量為不超過2370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謝國敏、崔彬彬。
公司擬募集資金6.73億元,其中2.48億元用於哈爾濱年產15萬平方米定製節能木窗建設項目,3.75億元用於南京年產25萬平方米定製節能木窗項目,5000.00萬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此前,森鷹窗業IPO曾被否。中國證監會第十七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17年第21次發審委會議於2017年10月31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哈爾濱森鷹窗業股份有限公司首發未通過。
去年前三季度淨利潤下滑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森鷹窗業的營業收入分別為6.11億元、7.28億元、8.37億元、3.48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5977.53萬元、7586.28萬元、1.27億元、4219.94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5294.30萬元、6766.69萬元、1.19億元、3163.12萬元。
報告期內,森鷹窗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6.93億元、8.20億元、8.24億元、5.22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5288.68萬元、1.47億元、1.44億元、1.57億元。
2021年1-9月,森鷹窗業實現營業收入6.89億元,同比增長19.47%;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9439.05萬元,同比減少12.66%;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8258.86萬元,同比減少16.72%。
2021年度,公司預計實現營業收入9.33億元至9.74億元,較2020年度增長11.53%至16.43%;預計實現淨利潤1.19億元至1.35億元,較2020年度變化-6.31%至6.29%。
應收賬款週轉率在同行業可比公司中墊底
報告期各期末,森鷹窗業應收賬款(含未到期質保金)賬面價值分別為2.24億元、2.32億元、2.58億元和1.91億元,佔公司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4.12%、21.79%、21.07%和14.92%;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2.78億元、3.08億元、3.59億元和2.62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5.42%、42.24%、42.90%和37.65%。
其中公司應收賬款主要產生於大宗業務銷售模式,大宗業務銷售模式下,公司應收賬款餘額佔該模式銷售收入比重分別為82.20%、70.40%、66.20%和67.37%。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賬款逾期金額分別為3075.98萬元、1665.03萬元、3282.94萬元和2721.86萬元,佔應收賬款餘額比例分別為11.08%、5.41%、9.15%和10.40%。
公司報告期各期末逾期應收賬款期後回款額分別為2678.06萬元、1353.96萬元、2241.41萬元和965.89萬元,回款比例分別為87.06%、81.32%、68.27%和35.49%。
森鷹窗業的應收賬款週轉率在同行業可比公司中墊底。2018年至2021年1-6月,森鷹窗業的應收賬款週轉率分別為2.51、2.49、2.51和2.24,同行業可比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平均值分別為23.67、26.74、10.10、8.59。
森鷹窗業稱,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銷售模式及收入佔比、貨款結算方式差異所致。
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均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
報告期各期末,森鷹窗業流動比率分別為1.18、1.26、1.18和1.24,速動比率分別為0.83、0.88、0.87和0.84。同行業可比公司的流動比率平均值分別為1.41、1.40、1.30、1.41,速動比率平均值分別為1.12、1.14、1.09、1.16。
森鷹窗業表示,公司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均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公司於報告期內為擴大生產規模而購建長期資產所致。
報告期各期末,森鷹窗業資產負債率分別為42.33%、42.66%、40.65%和39.75%,可比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平均值分別為47.32%、46.99%、48.21%、49.19%。
實控人之一曾行賄被立案調查
2016年9月,森鷹窗業實際控制人之一邊書平及其控制的駿鷹投資因涉嫌單位行賄罪被上海市楊浦區檢察院立案調查,行賄對象為李耀新(曾任上海市經信委主任),行賄金額為100萬元。
2017年11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7)滬02刑初50號”的《刑事判決書》,認定李耀新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共計摺合人民幣1320餘萬元的財物(其中,邊書平代表黑龍江駿鷹投資給予的金額為100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判處李耀新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貳百萬元,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2018年8月28日,上海市楊浦區檢察院作出“滬楊浦公訴刑不訴[2018]14號”《不起訴決定書》,該決定書認定被不起訴人邊書平代表駿鷹投資對李耀新實施了行賄行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主觀惡性較小,實際上未獲的不正當利益,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系初犯、偶犯、認罪態度較好,交代的犯罪事實對於偵破重大案件具有一定作用,依法可以免除處罰,決定對駿鷹投資、邊書平不起訴。
森鷹窗業稱,目前該案件的判決已經生效,2016年案件調查期間,邊書平根據辦案人員要求,積極主動協助調查,接受辦案人員的詢問並説明相關情況;邊書平持續正常工作,至今不存在被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股權被司法機關凍結等情形,公司也一直正常開展各項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業績未受到案件的不利影響。
實控人之子曾醉駕
邊可仁系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邊書平、應京芬之子,現擔公司董事、總經理。根據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109刑初31號”《刑事判決書》,邊可仁曾醉駕。
2018年1月4日,邊可仁酒後駕駛,被執勤民警抓獲,經檢驗,邊可仁構成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而被取保候審。
2020年2月12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法院作出“(2019)黑0109刑初31號”《刑事判決書》,判決邊可仁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根據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109刑初31號”《刑事裁定書》,邊可仁已於2020年10月4日履行完畢2個月拘役,並於2020年8月11日繳納罰金。
綜上所述,邊可仁醉駕行為已經人民法院判決構成危險駕駛罪,其已按判決書履行完畢拘役刑期並繳納罰金,不屬於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情形。
董事會秘書變動頻繁
根據招股書,2018年5月,張同新因個人原因辭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2018年6月,聘任公司核心管理人員付麗梅為董事會秘書;2020年3月,付麗梅辭任董事會秘書,聘任蘆洋為董事會秘書;2020年5月,蘆洋因個人原因辭任董事會秘書;2020年6月,聘任李海兵為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