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美國證監會再將12家中概股公司列入“預摘牌”名單。
今年3月以來,中概股屢遭衝擊,前後有4批共23家在美上市交易的中概股公司被納入“預摘牌”名單,包括百度、搜狐、百濟神州、盛美半導體等。美國證監會表示,新納入的12家公司須在5月3日前提交申辯,否則挪入“確定摘牌名單”,從美股退市。
摘牌與否,美國證交會如何判定?
憑據是美國《外國控股公司問責法》。該法案2019年3月提出,2020年12月美國國會投票通過,經總統簽字確認生效;2021年3月,美國證監會通過實施《外國控股公司問責法》的“臨時最終規則”,並於2021年12月2日發佈修正案確定。
“臨時最終規則”中,有3條對在美上市他國公司影響較大:外國證券發行人需“確定其不受外國政府擁有或掌控”;外國證券發行人“必須遵守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的審計標準”;外國證券發行人在其公司年度報告中,必須為自己及其任何合併的外國經營實體“提供某些額外的披露”。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標誌。圖源:華爾街日報
其中最核心的是第二條。按其要求,外國在美上市公司“必須向PCAOB公開年報審計底稿”,而許多公司的審計底稿信息關乎國家安全。過去,上市公司一年間的銷售額是個總數,由會計師、律師確保數字真實、合法。如果強制披露公司跟誰進行過交易、交易品種、交易金額、交易時間等,很可能泄露公司機密,甚至令其遭受無端制裁。法國的阿爾斯通和中國的中興、華為,在這方面早已給世界敲響警鐘。
《外國控股公司問責法》和PCAOB的要求,並非專門針對中概股公司,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國公司都要接受監管。但既然是“臨時最終規則”,就有協商餘地。如何既滿足美國法律法規又切實維護國家信息安全,保護中國在美上市公司和國際金融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今年3月16日,國務院金融委召開會議強調:關於中概股,中美雙方監管機構保持了良好溝通,已取得積極進展,正致力於形成具體合作方案。中國政府繼續支持各類企業到境外上市。
3月31日,中國證監會國際部負責人稱,2021年8月以來,中美兩國證監會主席3次召開視頻會議,商討解決中美審計監管合作中的遺留問題;中方與PCAOB進行了多輪“坦誠、專業和高效的會談”,總體進展順利,雙方的溝通還將繼續。顯然,雙方都有意願解決分歧,最終結果如何,要看雙方的智慧和初心。
凡事往好處努力,往壞處預想,這是中國人的處事哲學。但我們必須明白,希望美國讓步有可能是與虎謀皮,最終未必得到良性而理想的結果。世界正處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其代表性特徵就是二戰後延續至今的美國霸權日漸式微。最近俄羅斯公開宣稱,其出兵烏克蘭的關鍵指向是打破美國霸權。有全力打破,就有拼死維護,霸權維護者會不惜手段打壓所有其認為的“有威脅的國家”。
中國是否在其中?當然。貿易、科技、軍事等領域,美國已經實施一系列對華遏制舉措。那麼,金融呢?中概股問題就是信號,攻擊已經開始。這是我們必須從底線思維範疇考慮的問題。
眼下科技競爭空前激烈,凡主張產業升級、提高經濟實力的國家,無不熱衷於科技發展。伴隨科技競爭,股權資本爭奪必然日趨白熱化。科技爭奪的核心是股權資本爭奪,擊垮一國股權資本市場,必然導致其科技發展失去重要的資本發動機。
最近,在煽動衝突、將歐洲資本驅向美國的同時,為避免歐洲逐出資本流向亞洲、改道中國,美國甚至一直在台海、南海尋釁鬧事,慫恿台海緊張局勢。美國在本土市場發動的攻擊,一旦使中概股的波動傳導至港股、蔓延至A股,最終將對中國資本市場造成衝擊。
中概股問題絕非兩國證券監管銜接那麼簡單,它摻雜了美國的金融戰甚至科技戰意圖。中概股公司需接受監管,但前提是透明、合理。筆者認為,金融管理者需拿出敢戰、善戰、能戰的大勇大智。此事攸關重大,決不可用君子之腹去容小人之心。
文/鈕文新(《中國經濟週刊》首席評論員)
編輯/雲歌、綾波
來源:“俠客島”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