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新加坡報道,新加坡高等法院當地時間1日要求兩名新聞博主支付新加坡總理李顯龍37萬新元(約合27.5萬美元)的賠償金,因為他們在2019年8月發表的一篇文章構成誹謗。
據報道,作者Rubaashini Shunmuganathan和編輯徐元晨(音)2019年8月在網絡媒體The Online Citizen上發表一篇文章,提到李顯龍家族在如何處置李顯龍已故父親李光耀故居一事上的分歧。
報道稱,高等法院的法官認為,這篇文章宣稱李顯龍不誠實,“質疑李顯龍的名譽和人品”,“可能嚴重傷害李顯龍的信譽,不只是個人信譽,還包括作為總理的信譽”。
據報道,新加坡人徐元晨將支付21萬新元,馬來西亞人Shunmuganathan將支付16萬新元。
報道還稱,在李顯龍起訴二人誹謗後,一名活動人士和一名金融顧問今年4月分別在新加坡發起眾籌,為向李顯龍支付賠償金募集資金。
來源:參考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