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行為,銀保監會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通知》的出台有利於商業銀行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實現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高質量發展。
據瞭解,為促進互聯網貸款業務平穩健康發展,銀保監會於去年7月頒佈實施《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已初步建立了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制度框架。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辦法》發佈以來,在引導商業銀行規範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促進商業銀行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監管部門也發現,各機構執行效果和整改力度存在差異,特別是在獨立實施核心風控環節、加強合作機構管理等方面,部分機構的互聯網貸款業務行為與《辦法》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風險隱患。
此次出台的《通知》堅持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下進行的基本前提,充分體現了既要依法加強監管、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又要維持長尾客户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連續性的原則。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通知》提出的各項要求,有利於商業銀行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實現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高質量發展。從長遠來看,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持續規範,有利於增強對實體經濟發展和消費升級的支持力度,不斷滿足小微企業和居民日益增長的融資需求。
據介紹,為確保商業銀行有序整改、平穩過渡,充分保證現有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連續性,維護客户合法權益,《通知》合理設置了過渡期,總體上與《辦法》銜接一致,具體分兩階段執行,同時鼓勵有條件的機構提前達標。
對於集中度風險管理、限額管理的量化標準,監管部門將按照“一行一策、平穩過渡”的原則,督促指導各機構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畢。對出資比例標準和跨地域經營限制,實行“新老劃斷”,要求新發生業務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通知》要求,允許存量業務自然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