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座龍頭公牛集團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被處罰2.9481億

封面新聞記者 朱寧

公牛集團9月27日發佈公告稱,公司於2021年9月27日收到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浙市監案[2021]4號):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一)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的規定,構成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行為。

插座龍頭公牛集團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被處罰2.9481億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公司停止違法行為,決定對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處2020年度中國境內銷售額98.27億元3%的罰款,計2.9481億元。

上述處罰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3.23%,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利潤的12.74%。本次處罰預計會減少公司2021年度利潤2.9481億元,具體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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