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營業管理部發布了對簡陽農村商業銀行及2名相關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處罰信息。處罰信息顯示,簡陽農村商業銀行及相關責任人存在六項違法行為,分別為:虛報、瞞報金融統計資料;未按規定查詢個人信用報告;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户未按規定向人民銀行備案;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未按法定程序收繳假幣、對外支付殘缺、污損人民幣;經收税款未通過規定科目核算。
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營業管理部決定對簡陽農村商業銀行給予警告,並處120.7萬元罰款,對2名反洗錢違法行為直接責任人員合計處以6萬元罰款。
以下為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