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3 月 7 日消息,昨日,隆基股份發佈關於韓華起訴公司專利侵權的進展公告稱,荷蘭海牙法院判決荷蘭隆基不得實施涉及 Hi-M03、Hi-M03m、Hi-M04、Hi-M04m、Hi-M05、Hi-M05m 組件產品在比利時、保加利亞、德國、法國、匈牙利、列支敦士登、奧地利、葡萄牙、西班牙、英國及瑞士 11 個國家的直接和 / 或間接侵犯韓華 EP2220689 歐洲專利的行為。
隆基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認為認為本次判決內容缺乏法律基礎和事實依據,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立即提起上訴。本次判決的主體僅針對荷蘭隆基,公司除荷蘭隆基之外其它公司的行為及客户不受該判決任何限制,且少量退回產品仍可在歐洲上述 11 國之外合法銷售。
公告指出,隆基股份已完成銀川等地工廠 14 條產線的升級改造(年產能超過 6GW),所生產的相關產品是韓華曾明確確認與涉案專利無風險爭議的產品,已經向歐洲及澳洲客户大量提供,其它 16 條產線的改造將視市場需求而定。本次判決不會對公司目前經營及未來發展造成實質性影響。
IT之家瞭解到,韓華和隆基股份的專利糾紛已持續近三年。2019 年 3 月和 4 月,韓華先後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美國特拉華州地區法院、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德國杜塞爾多夫地方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宣稱隆基股份及下屬子公司在上述所在地區銷售的部分產品侵犯韓華專利權,要求判定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在上述三地銷售的光伏組件產品侵犯其專利權,請求禁令救濟、侵權損害賠償,並承擔訴訟費用及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