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2021新京智庫春季峯會主題論壇“國內大循環和經濟復甦紅利”在京舉行,聯辦財經研究院專家、國家税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在這一論壇上發表了主旨演講。
宏觀税負衡量標準涵蓋四大因素
許善達表示,2010年後,學術界對於宏觀税負的問題有諸多爭論,有一類專家認為,我國宏觀税負太低,應該提高,這樣,政府就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解決我國重要的、分散市場解決不了的問題,其用的指標是小口徑的收入除以GDP;還有一類專家認為,我國宏觀税負已經比較高了,其用的指標是大口徑的收入除以GDP;還有一種看法,即認為我國的宏觀税負比較合適,既不需要提高也不需要降低,穩定即可。而後,十八屆三中全會會議發表了改革文件,其中提出,要穩定宏觀税負,我的理解就是需要時間判斷宏觀税負是高還是低。
經過許善達團隊的研究,宏觀税負高低的標準不能單純用收入水平除以GDP來衡量,而是涵蓋四大因素,即國家安全、企業競爭力、民生(福利保障,特別是社保)和社會管理能力,這些因素決定我國宏觀税負應該提高還是降低。
首先,國家安全是需要財政保證的;其次,民生中的社保體系目前仍無法滿足社保保障的要求;第三,對比發現,中國企業的税制競爭力低於美國、歐洲和日本,所以,我們建議進一步降低中國企業的税收負擔,在國際市場上提高中國企業的税制競爭力。
一方面,民生的社保缺口依然較大,另一方面,減税還要繼續,這樣一來,社保的缺口就更大了,那麼,這一矛盾該如何解決?
許善達提出,要靠國民財富的增量提高税制競爭力,靠國民財富的存量解決社保缺口,提高民生福利水平。比如,通過國有資本劃撥到社保基金,就可以置換一般預算中給予社保的補助,釋放出來的一般預算空間即可用於降低企業税負和提高國家安全水平等。
政府應通過發行專項債退還存量留抵税款
在17日的峯會上,許善達還談到了留抵退税的相關問題。國務院已經決定,對先進製造業的企業,放寬留抵退税條件,實行按月全額退還當年增量的留抵增值税税額。
許善達表示,這一決定標誌整個税制改革中重要的時間點,方向完全符合規範增值税的要求。
不過,目前而言,政府部門還沒有明確存量留抵税款如何解決。許善達建議,可以由政府發行專項債,全部退還存量留抵税款,由政府承擔發債的利息,這樣可以降低1.5到2個百分點的企業資產負債率,大幅度減少企業財務成本。如果這個政策可以落實,企業的競爭力、股價都會有明顯提升。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潘亦純 編輯 李薇佳 校對 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