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銀泰黃金(000975.SZ)發佈公告,於2021年2月2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員會下發的關於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6億元定金的仲裁結果。
2021年2月2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員會下發的《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書》【(2021)京仲裁字第0309號】,裁決如下:
1、被申請人向公司返還6億元定金以及支付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資金佔用補償3289.14萬元,並向公司支付按照8%/年的標準,以6億元為基數,自2020年7月1日起計算至被申請人足額返還定金之日止的資金佔用補償;
2、被申請人向公司賠償公司為進行本次交易而支出的費用(含律師費、審計費、評估費、鑽探工程費和檢驗費等)共計200萬元;
3、被申請人向公司支付因主張本案所涉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公證費共計270.27萬元;
4、本案本請求仲裁費用308.85萬元(其中仲裁員報酬177.37萬元,機構費用131.48萬元,已由公司全額預交),全部由被申請人承擔,被申請人直接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代其墊付的仲裁費308.85萬元;
5、公司有權在前述第1、2、3、4項確定的債權範圍內,對被申請人質押給公司的貴州鼎盛鑫礦業發展有限公司16.25%股權經摺價、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6、駁回被申請人的全部仲裁反請求;
7、本案反請求仲裁費用293.67萬元(其中仲裁員報酬168.73萬元,機構費用124.95萬元,已由被申請人全額預交),全部由被申請人承擔。
上述裁決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履行的義務,被申請人應自本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履行完畢。逾期未履行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本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