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家房企年報集體“失約”,延期“交卷”會有哪些影響?

每年3月下旬到5月初,是上市房企年報的密集發佈期。對港股房企來説,3月31日是“交卷”的最後期限。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卻出現各種意外情況,多家房企的2021年度報告延期,包括中國恆大、融創中國、世茂集團、新力控股、祥生控股等。未準時“交卷”,也導致十餘家房企停牌。

對此,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若交不出年報,最直接的後果就是信任危機,並可能會進一步加劇企業的融資困難,壓縮其流動性空間。

近30家房企年報集體“失約”,延期“交卷”會有哪些影響?
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多家房企的年報延期。圖片來源/IC photo

現象:
近30家房企公告2021年財報延期

按照慣例,每年3月下旬到5月初,是上市房企年報的密集發佈期。對港股房企而言,3月31日是“交作業”的最後期限。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卻意外情況頻出。據新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近30家房企的年報延期,包括中國恆大、融創中國、世茂集團、新力控股、祥生控股、佳兆業集團、融信中國、富力地產、中國奧園、寶龍地產、陽光100中國、當代置業、花樣年、三盛控股等。

其中,最早披露無法按期刊發業績的是新力控股。3月18日,新力控股發佈公告稱,集團若干主要僱員(尤其是財務報告單位的僱員)近期離職,導致其財務報告事宜延緩。目前,集團雖已盡力招聘替代人員,但因集團財務報告單位人員短缺,以致財務報告單位無法正常有效運作。因而,新力控股在3月31日前無法刊發經審核年度業績。

隨後,多家房企相繼宣佈延遲刊發2021年經審核業績。比如,3月21日,融信中國、融信服務均發佈公告稱,由於核數師變更以及疫情限制集團及時收集必要文件的能力,公司預期無法完成必要程序,以令公司能於3月31日之前落實2021年度的經審核合併財務報表。同一天,世茂集團及世茂服務發佈公告,對於延遲發佈業績的原因其表示,是因為審計程序受到以下情況的影響:其一,集團的若干管理層及僱員在最新一波新冠肺炎疫情中被安排接受檢疫隔離;其二,從第三方取得若干外部確認函以進行審計工作有所延遲。

再比如,3月22日,中國恆大、恆大物業均發佈公告稱,由於自去年下半年起公司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核數師於該年度增加了大量額外的審計程序,再加上疫情的相關影響,根據公司目前掌握的資料,公司無法按期完成審計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港交所規定,發行人必須在有關會計年度(如2021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刊登有關業績,且有關初步公告須以發行人該年度經與核數師協議同意的財務報表為基準。如未能按期公佈初步業績,則必須在該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發出公告。

追因:
受疫情因素影響外,難掩業績不及預期尷尬

多家房企年報集體“失約”,原因何在?知名地產分析師嚴躍進分析稱, 此次多家房企年報暫停發佈,最主要的原因在於疫情帶來了衝擊和干擾,造成審計工作難以推進。而多數房企也明確了先發布未經審核的報告,後補上經審核的報告,這也説明投資者對於此類事件不必多慮,和企業經營情況關係小,更多的是疫情帶來了很多不確定性。

“總體上,當前投資者對於房企不發年報會比較敏感,但作為企業來説,主動和坦誠做溝通,以專業的視角,而非簡單公關的視角去理解此類事件,反而可以平息投資者顧慮,更好解決此類風波和問題。”嚴躍進如是説。

不過,也有一些專家認為,多家房企年報延期,也與其業績差強人意密切相關。“財報延遲,除了疫情,很多也還跟企業業績不理想有關。大部分企業不僅沒有完成2021年的銷售目標,還面臨着‘三道紅線’進一步惡化,以及業績虧損、資金鍊緊張、債務到期等一系列問題。”同策研究院分析師宋雪梅如是説。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研究總監陸騎麟也認為,從已公佈2021年度財報的房企來看,一半以上的房企出現了“增收不增利”的情況。因此,利潤不及預期或是部分房企延遲公佈年報的重要原因。

除此之外,宋雪梅表示,由於監管加強,讓審計師們愈發謹慎,審計要求也更加嚴格,以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過去了的問題今年都難以過關,特別是對於使用表外債務等不透明的披露做法,在審核上異常嚴格,這令審計程序及審計工作量更加繁複龐雜,2021年報發佈前,更換核數師的房企多達10家,這也是以往較少見的。由此,不少房企的年報審核時間明顯拉長。

影響:
或導致股票停牌,更加劇企業融資難度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也有一些房企按往常的時間節點發布年報,如龍湖、遠洋、招商蛇口等。而對年報延期的房企來説,無法按時發佈年報將帶來哪些後果?

公司股票停牌是未按時發佈年報有可能造成的後果之一。4月1日早間,十餘家房企發佈公告稱,由於無法按期在3月31日刊發2021年未經審核業績,公司股票停牌。其中包括融創中國、世茂集團、中國奧園、佳兆業集團、當代置業、陽光100中國、花樣年、彩生活、富力地產、天山發展控股等房企。此外,中國恆大、恆大物業、新力控股因此前已停牌,目前處於繼續停牌狀態。

根據港交所上市規則,發行人必須在2022年3月31日前發佈2021年全年業績的初步公告,若有發行人未能按照《上市規則》規定如期發表定期的財務資料,交易所一般會要求該發行人的證券停牌,直至發行人公佈所規定的財務資料為止。也就是説,上述房企既沒有發佈經審核的2021年財報,也沒有刊發2021年未經審核的初步業績公告,所以按港交所要求而停牌。

而更為重要的影響,宋雪梅分析指出,最直接的後果就是信任危機,可能會進一步加劇企業的融資困難,壓縮其流動性空間。本來市場信心就不足,企業又拿不出來像樣的成績單;投資者信心動搖,二級市場股債可能都會受到影響,一級市場發行可能就更難。

宋雪梅指出,目前是比較關鍵的時間點,企業可以通過合理的財務手段來優化報表,但如果企業報表數據很好看,而馬上到期的債務兑現不了,將直接影響企業的信用。如果企業給出的報表數據比較難看,也可能會加劇債務的壓力,債權人或將提前要求企業償債,並且對後續的進一步融資有較大的影響。

近30家房企年報集體“失約”,延期“交卷”會有哪些影響?
在業內人士看來,年報延期可能會進一步加劇企業的融資難度。新京報資料圖片

匯生國際資本總裁黃立衝表示,如果僅僅是年報沒法出具,只是時間的原因,企業出具了年報和審計報告以後就可以復牌。但如果不僅僅是這一原因,還包括出現結構性違約和資產持續被處置,這對上市公司而言就會形成持續的“移動標靶”,若是出現這一情況,審計師是比較難出報告的。尤其是在全面違約的情況下,可能停牌的時間會較長,如果再沒有辦法完成最後的重組,令債權人赦免這一債務,公司就會永久停牌、退市。

新京報記者 張曉蘭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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