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區政府常務會議日前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增城區培育與扶持農業龍頭企業實施辦法》(下稱《辦法》)。《辦法》所指農業龍頭企業包括國家、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級農業龍頭企業是經由上級有關部門和增城區政府確認的農業企業。
此次出台的《辦法》,更加突出資金方面的扶持。
增設和整合科研獎勵扶持資金
對被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的農業龍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獎勵並相應享受各級優惠扶持政策。
《辦法》明確,增城區新增對國家、省新品種審定並取得審定證書的農業龍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並整合增城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科學技術獎、科技項目補助政策,新增科學技術獎、科技項目補助獎勵內容。其中,對獲得國家、省科學技術獎分別給予1:1資金獎勵,同一項目獎勵總金額最高500萬元。
對標省、市扶持農業龍頭企業政策,資金獎勵加倍。
對標省、市扶持農業龍頭企業政策,資金獎勵加倍
對被認定為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獎勵從原來的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
對區級農業龍頭企業獎勵從原來的5萬元提高到10萬元;
對新獲得國家、省、市名牌產品(農業類)稱號的農業龍頭企業,由對每個品牌的獎勵調整為給予每個企業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提高財政專項補助
對未享受扶持政策的農業龍頭企業的加工類項目,財政補助比例由33%提高到45%,每個農業龍頭企業最高補助金額從不超過3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
對農業龍頭企業貼息總額從不超過3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區財政每年安排專項扶持資金從2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
鼓勵龍頭企業通過土地流轉擴大經營規模,由區財政按照500元/畝的標準給予土地流轉獎勵。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徐靜 通訊員 增宣、增城區融媒體中心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高鶴濤 通訊員 增宣、增城區融媒體中心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李鳳荷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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