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唐婧 北京報道
投資走正道,安全有保障,歡迎來到《投教121》。我是西瓜唐,帶你走進風雲詭譎的衍生品市場,明辨風險,拒絕“豪賭式”投資。
國慶期間內盤期貨不交易,外盤期貨的關注度又高了起來。外盤期貨是指交易所建立在中國大陸以外的期貨交易,一般以美國、英國等國家的交易所內的產品為常見交易期貨合約。由於我國期貨交易機制受限,外盤期貨以其24小時不間斷交易、多做市商、高流動性、交易品種豐富等特點吸引了部分國內投資者。
然而,據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介紹,個人投資正規的外盤期貨的難度大:一是准入門檻高,個人投資者需要辦理境外銀行卡或者其他出入金境外銀行賬户和外盤期貨證券賬户;二是交易流程複雜,投資者須將資金從境內匯至其開立的境外銀行賬户,並以此向境外期貨證券公司入金;三是我國的外匯管理制度對境內自然人購匯進行額度限制管理。因此,個人投資者在投資外盤期貨時需更為謹慎。
近年來,一些機構謊稱可以為境內投資者參與境外期貨交易提供渠道,代理原油、黃金、股指、外匯等期貨投資,有的還提供“專家”指導等服務。這些大部分都是非法國際期貨交易平台的不法行為。
外盤期貨“套路深”
我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公司,經營期貨業務。除了前述正規的外盤期貨交易以外,投資者在境內進行的絕大多數所謂的“外盤期貨”交易多為無效交易。
常見的外盤期貨套路有“假交易”、“假代理”和“假導師”等,即搭建虛擬投資平台騙投資者入金,或自稱是境外期貨交易所在國內的代理機構,又或是自稱“投資老師”,通過“一對一喊單”、“羣喊單”等方式誘導投資者多次入金操作,導致投資者鉅額虧損。
幾個月前,某地經偵總隊偵破了一起非法經營境外期貨案,犯罪嫌疑人錢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不具備經營資質的情況下,私自開發具有交易數據管理、匯率換算、佣金計算等功能的境外期貨交易管理軟件,通過端口協議接入境外期貨交易軟件,對外銷售給張某等團伙,為其提供下級代理和客户管理服務,非法獲利3000餘萬元。張某等多個非法經營犯罪團伙在購得該軟件後,通過互聯網廣告等方式,招攬客户從事非法境外期貨投資交易,從中賺取客户交易手續費,非法入金金額11億元,非法獲利4000餘萬元。調查過程中警方還發現,以包某等人為首的犯罪團伙在購得該軟件後,以境外期貨交易為幌,誘騙投資人從事虛假交易,詐騙金額5000餘萬元。
非法境外期貨活動由來已久,只是近年來隨着信息技術的發展隱蔽性越來越強。四年前披露的案例值得關注:犯罪嫌疑人李某以恆生期貨指數為噱頭,精心編織了一個“低門檻高收益”境外期貨理財陷阱。
首先是虛張聲勢:李某自稱是境外某投資有限公司(並無當地期貨業務牌照)的代理商,向投資者出示該投資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其次是租用高檔辦公場所:租用境內高檔辦公樓作為經營場所,讓投資者誤以為公司實力雄厚。再者是提供“貼心”服務:讓員工大肆鼓吹股指期貨的賺錢效應,有專人免費提供指導,費盡心機打消投資者的各種顧慮。最後是施以蠅頭小利:設立全程可控制的股指期貨交易網站,先指使員工指導投資者買賣期貨賺取微利,然後逐步讓投資者加大籌碼,直至保證金損失殆盡。在短短的5個月裏,李某招攬32名客户,收取客户131萬保證金,造成客户94萬元損失。
如何練就“火眼金睛”
近年來,隨着期貨市場國際化進程加快,投資者對國際期貨品種關注度增加,國內一些非法機構開始積極推廣“外盤期貨”代理業務,宣稱可以為境內投資者參與境外期貨交易提供渠道,並以“24小時不間斷交易”“交易品種豐富”“高流動性”為噱頭吸引國內投資者參與。
有關部門提醒,廣大人民羣眾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投資風險意識,自覺遠離非法境外期貨投資活動。境內投資者通過非法平台或網站參與境外證券市場交易,資金安全將無法得到有效保護。
如何能夠精準識別非法境外期貨交易平台?只需要牢記以下三點即可:
一是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未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公司經營期貨業務。中國證監會目前尚未向任何機構頒發境外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也未出台境內單位或個人從事境外期貨交易的辦法。
二是正規期貨交易的保證金收取有嚴格規定,比率一般在5%-15%的範圍內;而外盤期貨往往用極低保證金比率來吸引投資者,其藴藏的風險遠高於正規期貨投資。
三是正規的期貨公司客户保證金按照封閉運行原則,期貨公司應當在存管銀行開立保證金賬户,專用於保證金的存放,與期貨公司自有資金相互獨立,分別管理;而外盤交易的組織者往往會編造各種理由要求投資者將保證金存入自然人賬户。
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提醒廣大中小投資者,在遭遇不明人員推介“外盤期貨”時,投資者一定要仔細進行甄別並謹慎應對,一旦被騙,要勇於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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