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點|嚴管網下機構投資者“抱團壓價”

多年來,新股發行定價是困擾資本市場的一個問題。近期,註冊制下網下機構投資者“抱團壓價”行為再度引發監管部門關注。針對部分科創板項目報價一致性較高的線索,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同上交所對19家網下機構投資者開展聯合現場檢查,並對其採取自律措施。

此番整頓並不令人意外。2021年以來,低發行價、低市盈率、低募資額的“三低”新股頻頻現身A股市場。相比於此,二級市場卻呈現打新熱,多隻新股開盤即暴漲數倍。

新股首日大幅上漲與“抱團壓價”、低價發行相關。“壓價”動機何在?目前,不少機構投資者對打新收益預期樂觀。對機構投資者來説,壓低發行價,有可能實現更高的新股認購利益。因此,有人懷疑,詢價機構抱團可能是刻意壓低發行價格,以便獲取打新高收益。

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個別網下機構投資者尚未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的問題。註冊制下,擁有參與網下詢價和配售資格的機構投資者本應充分發揮自身的專業研究能力,通過深入研究擬發行公司的未來投資價值,為提升市場價格發現效率提供理性支持。可是,有些機構只看到了資本市場投機溢價空間,忽視了自身作為長期價值投資者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抱團壓價”還有另一個原因。在目前新股定價制度的設計下,買賣雙方的博弈空間仍有待改善。近年來,隨着註冊制改革的深入推進,A股市場新股發行節奏明顯加快,一段時間以內仍為買方市場。在這種情況下,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對於通過詢價確定的新股發行價格沒有足夠的發言權,因而容易導致定價難以反映公司內在價值的情況。

“抱團壓價”看似有利可圖,實際上影響市場定價機制有效發揮作用,損傷資本市場的資金配置效率。

目前,監管部門不斷完善新股發行承銷監管工作機制,在加強監管和優化規則兩方面持續發力。8月6日,證監會擬對《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個別條款進行修改,取消新股發行定價與申購安排、投資者風險特別公告次數掛鈎的要求,平衡好發行人、承銷機構、報價機構和投資者之間的利益關係,促進博弈均衡,提高發行效率。此外,證監會近日還表示,將繼續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推進發行審核工作,將現場檢查工作常態化規範化,加強統籌協調,不斷完善全流程監管機制。

“零容忍”是強化監管震懾、淨化市場生態的重要保障。監管部門對網下機構投資者“抱團壓價”行為應始終秉持“零容忍”態度,如此才能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為推動新股發行定價市場化創造有利條件。機構投資者也應理性面對市場、敬畏法治,避免短視行為。

(經濟日報,作者童雲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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