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32國取消我國出口普惠制待遇系誤讀

12月起32國取消我國出口普惠制待遇系誤讀

  據@新華社 微博消息,近來,一則海關總署公告在業界引起較大關注。公告説:“12月1日起,對輸往歐盟成員國、英國、加拿大、土耳其、烏克蘭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給予中國普惠制關税優惠待遇國家的貨物,海關不再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

  有觀點認為,歐盟成員國等國家正取消對中國的最惠國待遇,也有人認為這將衝擊我國的出口。更有甚者,“腦補”出新的經貿摩擦。事實如何?

  先説最惠國待遇。單從字面上看,“最惠國”似乎意味着得到的優惠很大,其實不然。最惠國待遇是現代國際貿易關係中的正常貿易關係待遇。目前,中國的主要貿易伙伴,包括世界貿易組織的所有成員,都與中國有最惠國待遇關係。即便是在某些時候某些國家違反WTO規則對華實施加徵關税,也都沒有到全面取消最惠國待遇的地步。

  再説“普惠制”。相比最惠國待遇,普惠制中“惠”的意味更濃更實。通常,發達經濟體可以給予發展中國家普惠制等關税待遇,發展中國家也可相互給予優惠待遇。在這個待遇中,給惠國可以根據受惠國的發展情況等,適時取消,也就是業界通常所説的“畢業”。

  記者查閲相關資料瞭解到,歐盟(包括當時仍屬於歐盟的英國)和土耳其在2015年1月1日就取消了對中國的普惠制待遇。加拿大、瑞士和列支敦士登取消的時間是2014年7月1日。烏克蘭則在更早的2012年就取消了對中國的普惠制待遇。

  換言之,這份公告所提到的國家都在幾年前就已取消對中國的普惠制待遇。要説衝擊出口,按道理也應該是幾年前的事了。然而,事實是,即便取消了普惠制待遇,我國外貿近年來依然保持穩健增長。今年前10個月,我國外貿進出口總值達到31.67萬億元,同比增長22.2%,比2019年全年還高出1300億元。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崔凡看來,此次海關不再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只不過是海關的一個“技術性處理”。

  其實,這也不是海關總署第一次發佈類似公告。在10月份的一則公告中,海關總署決定從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對輸往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等三個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的貨物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

  公告明確,輸往上述相關國家的貨物發貨人需要原產地證明文件的,可以申請領取非優惠原產地證書。在中國,原產地證書已實現自助打印,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全套申領流程。

  記者瞭解到,截至目前,給予我國普惠制待遇的國家還剩3個:澳大利亞、新西蘭、挪威。業內人士認為,普惠制原產地證書在未來可能會徹底退出歷史舞台。

  實際上,得益於我國與越來越多經濟體簽署自貿協定,企業完全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最有利的關税安排。比如,我國與日本通過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建立了自由貿易伙伴關係,協定2022年1月1日生效後,企業可以申領RCEP項下原產地證書享受相應的協定税率。

  業內人士建議,企業要充分利用自貿區建設等合作成果,提高自貿協定利用率,不斷優化出口市場結構,打造競爭新優勢。(記者劉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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