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1批次金榴園石榴白酒被檢出酒精度不合格
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發佈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顯示,標稱淮北金榴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委託安徽同昌石榴酒釀造有限公司(蚌埠)生產的1批次金榴園石榴白酒,被檢出酒酒精度不合格。5月12日,淮北金榴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相關人員回應新京報記者稱,目前已經不再委託該公司生產該款白酒。
通告顯示,安徽榴念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淮北)銷售的、標稱淮北金榴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委託安徽同昌石榴酒釀造有限公司(蚌埠)生產、商標為“金榴園”的金榴園石榴白酒(規格型號:500ml/瓶;生產日期:2019年8月5日),被檢出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圖/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官網截圖
公開資料顯示,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酒類中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籤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範,造成檢驗結果有偏差;還可能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
天眼查信息顯示,淮北金榴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4月,註冊資本為38萬元,經營範圍包括主食、熱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鮮),預包裝食品兼散裝食品;銷售建材、文化體育用品、通訊器材、化妝品、保健食品、五金百貨、酒類等。
5月12日,淮北金榴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相關人員回應新京報記者稱,“當時委託上述公司生產了一些金榴園石榴白酒後就沒有再做了,後續都處理完了”。
新京報記者 / 秦勝南
編輯 / 李嚴 張明璇 校對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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