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舉滴滴多條“罪狀”,出租車聯盟呼籲對滴滴進行反壟斷調查

列舉滴滴多條“罪狀”,出租車聯盟呼籲對滴滴進行反壟斷調查

【獵雲網北京】12月19日報道

近日,中國出租汽車產業聯盟致函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及交通運輸部,呼籲繼續進行對滴滴優步合併案的反壟斷調查,並查處平台存在的其他壟斷行為。

信函中提到,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銀泰商業股權、閲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股權、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收購中郵智遞股權等三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了調查,並對三家公司分別做出50萬元人民幣的行政罰款決定後,出行領域也對行業壟斷進行着觀察。中國出租汽車產業聯盟在信函中詳細闡述了滴滴與優步合併及相關反壟斷調查的經過,同時強烈呼籲市場監管總局繼續對滴滴出行和優步中國合併案的反壟斷調查。

中國出租汽車產業聯盟認為,滴滴出行和優步中國合併案雖然已過去四年,但是在互聯網平台反壟斷方面仍具有典型意義。滴滴不僅在經營者集中時未依法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進行申報,而且從合併至今四年多的情況來看,滴滴出行涉嫌觸及《反壟斷法》中所規定的壟斷行為,包括:市場支配地位持續鞏固;涉嫌存在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行業壟斷的行為;推出花小豬平台,通過向違規車輛和人員派單、採用補貼和低價方式,在三四線城市中搶佔巡遊車和正規網約車市場;在海南推出“掃碼上車”功能,違規在車身上噴繪網約車標誌標識,將網約車“巡遊化”,對巡遊出租車行業形成不公平競爭;涉嫌利用不透明的算法和派單規則將優質業務導向獲利更高的網約車,造成行業競爭失序、擠壓巡遊出租車市場等狀況……

以下為信函全文: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日前我們從媒體獲悉,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銀泰商業股權、閲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股權、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收購中郵智遞股權等三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了調查,並對三家公司分別做出50萬元人民幣的行政罰款決定。

以上三起遭到處罰的收購案發生時間自2014至2020年,交易涉及百貨零售、影視製作發行、快遞末端投遞服務等行業。對於市場監管總局嚴格執行反壟斷法律法規、保障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舉措,我們表示密切關注和堅決支持,同時強烈呼籲市場監管總局繼續對滴滴出行和優步中國合併案的反壟斷調查。

以下是滴滴出行與優步中國合併及相關反壟斷調查的經過。

2016年8月1日,滴滴出行宣佈與Uber全球達成戰略協議,滴滴出行將收購優步中國,兩者合併後在中國佔有的市場份額將超過90%。

2016年8月2日,時任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在商務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巨頭合併前必須要通過反壟斷審查,而商務部尚未收到滴滴和優步中國相關交易的經營者集中申報。

2016年8月17日,沈丹陽在商務部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再次對滴滴出行與優步中國合併做出表態,稱依據《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我國經營者集中申報採取營業額標準,經營者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計算營業額後依法申報,同時表示商務部仍未收到滴滴優步的申報。

2016年9月2日,沈丹陽在例行發佈會上第三次對此事做出表態,稱商務部正在根據《反壟斷法》、《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經營者集中申報辦法》和《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本案依法進行調查,接下來將繼續依法推進本案調查工作,保護相關市場公平競爭,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2017年7月24日,中國出租汽車產業聯盟致函商務部,諮詢滴滴出行和優步中國合併案的反壟斷調查進展,並希望商務部對滴滴出行在經營過程中存在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依法進行監管,保護相關市場公平競爭,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2017年7月27日,時任商務部發言人高峯在例行發佈會上稱,商務部反壟斷局已經多次約談滴滴出行,也正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滴滴出行和優步中國合併案依法進行調查。

2018年3月,隨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成立,組織實施反壟斷執法工作職能從商務部轉移至市場監管總局。

自那以來,公眾尚未看到關於此案的調查進展以及最終結果。

今年下半年以來,隨着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理念的深化推進,互聯網平台經濟領域的壟斷行為受到重點關注,國家反壟斷措施不斷加強。

11月,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指南》對於互聯網平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不公平價格及差別待遇等各種壟斷行為做出具體界定,並明確了判定標準。

11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税務總局三部門聯合召開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要求規範線上市場公平公正的競爭秩序,持續推動整治線上平台壟斷、不公平競爭和假冒偽劣等違法違規行為。

12月11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明確提出“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傳遞出市場將嚴格依法監管的重要信號。

中央及國家相關部門連續出台反壟斷政策,並多次做出反壟斷表態,預示着互聯網反壟斷進入強監管時代。

中國出租汽車產業聯盟認為:滴滴出行和優步中國合併案雖然已過去四年,但是在互聯網平台反壟斷方面仍具有典型意義。滴滴不僅在經營者集中時未依法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進行申報,而且從合併至今四年多的情況來看,滴滴出行涉嫌觸及《反壟斷法》中所規定的壟斷行為,主要表現在:

1.市場支配地位持續鞏固。

根據中國IT研究中心發佈的《2016年中國專車市場研究報告》顯示,滴滴出行和優步中國合併後,滴滴出行的月均活躍用户迎來大幅提升,2016年第三季度滴滴出行月均活躍用户數達3854.5萬人,環比增長率達16.4%。覆蓋率達96.7%,訂單量佔94.6%的市場份額,顯示其市場支配地位得到進一步強化。而四年後,網約車領域繼續呈現“一家獨大”的格局,2020年5月,滴滴平台的月活躍人數為5439萬人,是第二名首汽約車的22倍多,仍佔據絕對的市場支配地位。

2.涉嫌存在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行業壟斷的行為。

2018年9月27日,交通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指出檢查組發現滴滴出行等平台公司存在的九大問題中包括“涉嫌行業壟斷”。

滴滴出行涉嫌行業壟斷的行為主要表現在通過從事非法營運進行不公平競爭、搶佔市場份額。最近一兩年,隨着國家和各地主管部門加強對非法網約車的打擊力度,大部分網約車平台在合規化進程方面取得了一定進展,但是,滴滴出行違反網約車管理相關法規,在多個城市繼續向沒有資質的車輛和人員派發訂單。

如2019年7月至9月,上海交通執法部門就對滴滴的違規派單行為連續開出100張行政處罰書,罰款金額達到1000萬元,但是滴滴不僅屢罰不改,而且還採用“外省註冊、本市接單”等手段來逃避監管,並拖延繳納罰金。

2020年5月11日,西安市執法部門通過監管平台發現,滴滴平台1天內在西安上線四百多輛不合規網約車,累計派單五千多單,於是在20天內第三次約談滴滴,並做出行政處罰。

此外,滴滴於2020年3月推出花小豬平台,通過向違規車輛和人員派單,採用補貼和低價方式,在三四線城市中搶佔巡遊車和正規網約車市場,嚴重違背公平競爭原則,擾亂行業秩序,企圖形成新的壟斷。花小豬平台上線半年來,已受到天津、南京、青島、合肥等多地交通監管部門約談,並被叫停在當地的運營。

2020年11月,滴滴在海南推出“掃碼上車”功能,違規在車身上噴繪網約車標誌標識,並進行輪排候客、攬客,試圖將網約車“巡遊化”,對巡遊出租車行業形成不公平競爭。

此外,滴滴還涉嫌利用不透明的算法和派單規則將優質業務導向獲利更高的網約車,通過拼車等低價策略吸引乘客,造成行業競爭失序、擠壓巡遊出租車市場等狀況。

市場監管總局對個別互聯網平台企業收購案的反壟斷調查和處罰,讓我們看到在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理念引領下,政府主管部門對於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的決心和力度,也再次證明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無論平台巨頭背後的境內外資本有多強大,都不能在中國市場為所欲為。

我們期待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法繼續滴滴出行和優步中國合併案的反壟斷調查,並查處平台存在的其他壟斷行為,消除互聯網出行領域存在的競爭風險和隱患,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護出租汽車行業正規企業和從業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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