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我國“雙碳”目標的提出,當前ESG可持續投資也成為熱點。截至2021年6月末,我國公募基金管理機構已經推出以ESG環保、低碳、新能源、清潔能源、可持續環境治理等為主題的證券投資基金273只,規模約2600億元。
ESG其實並非只是強調綠色低碳,還包括對踐行社會責任、公司治理水平等方面的多層要求,是環境(Environment)、社會(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的英文縮寫。通過ESG評價體系可引導資本在投資時不一味地考慮股東的利益,而是鼓勵建立可持續性長期投資理念。
以ESG為核心的社會責任投資理念代表了當前國際投資和經濟發展的新趨勢,應進一步提升國內上市公司ESG披露意識。近年來,監管層也在積極推動ESG投資理念從構想逐步落地為現實制度。2016年、2017年中國證監會連續兩年修訂定期報告格式與準則,建立了面向部分上市公司的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2018年,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確立了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框架。
未來,監管部門和交易所應在加強上市公司能力建設上宣傳ESG理念和ESG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提升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意願和積極性,讓上市公司從自身發展角度來重視ESG,而不僅僅是因為監管要求。對上市公司而言,ESG信息披露可倒逼公司更好地可持續發展。
應學習國外先進經驗完善我國ESG基礎制度。目前,境外投資機構在ESG評價、評級以及風險分析能力方面積累了比較成熟的做法,應通過學習國際先進經驗,推動我國ESG基礎制度不斷完善,促進ESG投資發展。
在學習借鑑國際經驗的同時,更要注重建設適合我國國情的ESG評價標準。由於ESG評價標準體系是從歐美資本市場引入的新興評價體系,其中一些具體指標的設立可能並不適合我國實際國情。應從我國實際國情出發,加快建設適合中國國情的ESG相關基礎制度,制定完善相應標準,建立專門的法律法規,自上而下地建立統一清晰的ESG界定標準。監管部門應根據我國國情和市場發展階段,不斷完善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制度,不斷豐富上市公司應披露的具體指標,促進ESG投資規範健康發展。
同時,還要發揮社會多方力量推動ESG投資。如鼓勵第三方ESG服務機構加快發展,引導和鼓勵第三方服務機構不斷探索設計符合自身特色的ESG相關服務等,助推ESG可持續投資在國內快速發展,為達成“雙碳”目標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彭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