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恆智慧狀告恆大集團等,案由系借款合同糾紛

 樂居財經 11月21日,恆大集團有限公司新增一則開庭公告。

  該案案號為(2021)粵01民初2213號;案由為借款合同糾紛;上訴人/原告為國恆智慧能源服務有限公司;被上訴人/被告為安徽恆大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恆大集團有限公司;開庭時間為2022年2月18日;由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64法庭審理。

  國恆智慧能源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6月21日,法定代表人為李光偉,註冊資本為1.8億元,經營範圍包括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軟件的技術研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充電設施的設計等。該公司由恆大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國網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各持股50%。

  安徽恆大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1月25日,法定代表人為霍運傑,註冊資本為20億元,經營範圍包括鋰離子電池及零配件的研發、生產及銷售;企業管理服務等。該公司由展全有限公司間接持股100%。

  恆大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1月8日,法定代表人為韓雪,註冊資本為530億元,經營範圍包括企業總部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信息諮詢服務等。該公司由安基(BVI)有限公司間接持股100%。該公司自成立以來涉及司法案件43起,其中79.07%為被告,11.63%的案件案由為買賣合同糾紛。

  (責編:鄧如菲)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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