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饒舒瑋)1月30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自律處分信息公告稱,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藍光發展”)因存在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及多期債務融資工具違約情況,屬於應當從重或加重處理的情形,對其予以嚴重警告,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18個月。
與此同時,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還責令藍光發展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並對公司時任法定代表人、總裁遲峯予以警告,認定為不適當人選6個月;對公司時任財務負責人歐俊明予以通報批評。
據悉,上述藍光發展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行為具體有兩項,一是以自有資金通過資管產品等方式間接認購自身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21藍光MTN001”,扭曲了發行利率,破壞市場秩序;二是“21藍光MTN001”發行文件中,關於藍光發展不會直接或間接認購債務融資工具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相關信息披露不真實。
新京報記者 饒舒瑋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