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藥價虛高 財政部對19家醫藥企業作出行政處罰

央廣網北京4月13日消息(記者李思默 杜希萌)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枱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財政部日前印發公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對19家醫藥企業存在的使用虛假髮票、票據套取資金體外使用,虛構業務事項或利用醫藥推廣公司套取資金,賬簿設置不規範等問題作出行政處罰。2021-04-13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針對人民羣眾長期反映的藥價虛高頑疾,財政部會同國家醫保局於2019年對77家醫藥企業實施會計信息質量檢查。

財政部監督評價局二級巡視員劉峯:我們是按照國務院“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分層選取了醫藥企業。通過隨機抽查的方法對醫藥企業進行檢查,主要的目標是集中於醫藥企業藥價虛高的問題,關注銷售的費用、成本、收入,核心是剖析藥價的構成。

劉峯表示,這次會計信息質量檢查聚焦醫藥產品成本費用結構,摸清了藥價虛高成因,震懾了醫藥企業帶金銷售、哄抬藥價等違規行為,保障了藥品集中帶量採購等重大改革的順利推進。經查,部分醫藥企業存在三種問題。

劉峯:一是使用虛假髮票、票據套取資金體外使用;二是虛構業務事項或利用醫藥推廣公司套取資金;三是賬簿設置不規範等其他會計核算問題。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九條等規定。

財政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對財政部有關監管局檢查的19家醫藥企業作出行政處罰。其他醫藥企業,由負責檢查的財政廳(局)就地實施行政處理處罰。檢查發現的其他違法違規問題,將移交主管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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