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費國海
兩年多前頂格罰單帶來的股民索賠事宜還未清算明白,A股上市公司*ST利源又遭遇證監會第二次立案調查。維權律師認為,第一波受損股民目前認可加入索賠,第二波股民索賠準備也已經提上日程。
信披違規遭遇立案調查“二進宮”
剛剛過去的2021年5月26日晚間,*ST利源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的公告》。公告顯示:2021年5月26日,吉林利源精製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調查通知書》(吉證調查字2021002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ST利源表示將全面配合監管部門的調查工作,同時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事實上,這已經是公司的“二進宮”。
2019年2月18日晚間,*ST利源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2020年4月21日,公司收到吉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書顯示,監管機構查明*ST利源存在六大違規嫌疑。吉林證監局擬對*ST利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到30萬元不等的罰款。隨後,*ST利源多位高管針對該處罰告知書提出申辯,但是監管部門經過複核後都沒有予以採納。三個月後,針對公司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正式罰單終於塵埃落定。
2020年7月29日晚間,*ST利源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吉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這份正式罰單顯示,公司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共計六大項。
經查明,*ST利源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未及時披露大股東股份質押情況;未及時披露大股東股份凍結情況;未及時披露重大債務逾期違約情況;未及時披露軌道車輛整車樣車試製進展情況;*ST利源未及時披露對外投資項目金額變化情況;未及時披露主要資產被抵押查封情況;構成了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的行為。中國證監會決定對*ST利源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至30萬元罰款。
重組成功利好股民索賠
第一次被處罰之後,受損投資者向*ST利源發起證券索賠之訴。2020年*ST利源債務重組成功,暫時擺脱了退市的危機,對於投資者維權來説是利好消息。
為解決*ST利源持續經營問題,吉林省政府和遼源市政府通過吉林省國有投資平台公司與遼源市國有投資平台公司共同設立遼源市智晟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幫助*ST利源紓困。
2019年11月12日晚間,*ST利源發佈公告稱,10月28日,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向*ST利源的臨時管理人吉林省啓明破產清算有限公司發出通知,決定停止其臨時管理人的工作。同時,遼源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專門的風險處置工作組,以加速推進*ST利源重整工作及化解*ST利源的風險。
2021年3月11日,*ST利源曾經在投資者互動平台表示,公司已經順利實施重整並執行完畢重整計劃,有利於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有利於改善公司財務狀況,推動公司迴歸健康、可持續發展軌道。
根據該公司此前發佈的2020年年報顯示,截至報告披露時,*ST利源遭到投資者索賠金額合計共1.21億元,公司表示針對投資者索賠,將按重整計劃清償方案予以解決。
對此,維權律師表示,針對*ST利源第一次處罰的索賠,目前依然處在訴訟時效內,在2016年2月2日到2018年7月27日之間買入*ST利源股票,並且在2018年7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進行索賠起訴。
*ST利源近日再次被立案調查,雖然目前並沒有透露出具體原因,但是公司後續被處罰概率很大。維權律師認為,在2021年5月26日之前買入*ST利源,且在2021年5月27日之後賣出或持有*ST利源的虧損投資者可以做好索賠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