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税局出了新規定,2020年10月1日起,所有個體工商户自行申報納税!個體工商户還想不記賬不報?注意了,罰款可能交的比税多!
01重磅!税務總局通知!
個體工商户自行申報納税(繳費)!
文件裏説了啥?劃重點!主要內容如下:110月1日起,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户也要自行申報了在此之前,只有查賬徵收、定率徵收的個體工商户自行申報,一些剛成立、規模小的個體工商户定期定額徵收,採用簡易申報,由税務機關扣繳税款來代替申報。但是現在,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户也要自行申報了。1、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季度超過30萬元),必須自行申報。
2、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季度不超過30萬元),可暫不進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費申報,但並不免除其申報納税義務。(意思是,目前的管理規定暫不申報,但依然負有納税義務,後期根據管理規定決定是否申報)
3、若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户自開或代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的,無論銷售額是否超過以上標準,都應該自行申報納税。查賬徵收、定率徵收的個體工商户仍按現行徵收方式自行申報。2自行申報適用税種税務部門負責徵收的所有税費(注:個體工商户按照規定只繳納個人所得税,不繳納企業所得税,所以,這裏的所有税費不包含企業所得税。)3自行申報納税期限原則上實行按季申報,個體工商户要求不實行按季申報的,由主管税務機關根據其應納税額大小核定納税期限。
4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户建賬問題暫不具備建立複式賬條件且實行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户,通過建立簡易賬、收支憑證粘貼簿或進貨銷貨登記簿等方式,保存有關納税資料,如實反映經營收支狀況,相關資料留存備查。5如何自行申報通過電子税務局網頁端、手機APP、微信端的“一鍵申報”功能完成。6個體工商户也要納入納税信用管理在國家層級上已經將公司納入納税信用管理範圍,各地方也陸續出台了個體工商户的納税信用管理辦法,也説明個體工商户的信用管理將是常態。
02
個體工商户還想不記賬不報税?
違法!小心罰款比税多!
很多個體工商户都錯認為可以不記賬不報税,看看下面這個案例:有個個體户,2012年到2018年期間,一直不記賬,也不報税。
後來,這個個體户想要註銷,但是發現自己的身份狀態時:非正常户。
如果想要順利的完成註銷,則需要補税,繳納罰款和滯納金。
税局給他算了一筆賬,從2012年到2018年,算下來他需要補繳51810元!這對於個體户而言,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了!還有朋友分享了個體户被罰2萬的經歷,大致情形也是差不多。
所以,你還覺得個體户不用記賬,不用報税嗎?還覺得沒有發票、銷售金額不大,就不用記賬報税了嗎?03個體工商户免税
不用繳税就不用申報?
個體户免税?
是的!個體户今年有很多優惠政策,但是也是需要報税才能享受的!
通常來説,個體户涉及個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及附加費。增值税方面,大多數的個體户都屬於小規模納税人。
個別行業的個體户,可能還會涉及到文化建設事業費。
近期,國家對於個體户出了很多優惠政策,我們做了一個梳理:
一、增值税方面
月銷售額不到10萬,或季度不到30萬免徵;超過這個額度,在2020年12月31日前,減按1%徵收率徵收。具體如下圖:
注意:以上政策,大多數個體户可以享受,但是一般納税人沒法享受的。二、個人所得税方面
根據《關於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户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税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
無論實行查賬徵收方式還是核定徵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户,都可以延緩到2021年繳納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的個人所得税。但是前提,需要按規定進行申報。實行簡易申報的個體户,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暫不扣劃個人所得税,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併劃繳。
三、其它方面
1、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已繳納的,可以申請抵減或退還。
2、承租國有房屋用於經營、出現困難的個體户,免除上半年3個月房屋租金。承租非國有的,鼓勵減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3、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個體户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減按0.5%徵收率徵收增值税。
這麼多免税、減税政策,都是需要報税才能享受的。如果不記賬、不報税,怎麼證明自己是否符合條件免税?怎麼享受優惠?
報税不等於交税,所以提醒各位,一定要記賬、要報税!
最後,提醒各位個體户:
個體户在報税時(月度15日或者季度15日之前,本次是9月15日前),需同時申報增值税、附加税費、個人經營所得,三者缺一不可,千萬不要遺漏,否則又是罰款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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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各個税務平台。